kib30370 wrote:大家都很有法律觀念, 對法條的解釋也都很精準.依據法律, 台北縣市的巷弄交叉口十公尺內應該都適用, 所以都不應該有車輛停, 不然就都違規了如果拿相機去外面晃一晃, 再把照片寄去檢舉, 應該會幫政府賺很多小朋友!(恕刪) 沒錯~大家都可以檢舉,我記得要提供時間、地點...還要留下檢舉人的資料,只是流程麻煩又沒獎金,不像環保小蜜蜂有獎金拿,所以大家都懶得去檢舉,除非擋到我家出入,才會打電話叫拖吊。換言之~~~如果沒擋到人家出入~而打電話請拖吊業者來~他會願意拖嗎?
狄拉克 wrote:突然想到,如果車主有...(恕刪) 你...可能還沒買過汽車保險吧...自己過失當然是自己負擔,但~自己有買保險的話~是保險公司出,樓主造成的損失有7成是保險公司出,問題在另在外3成是要對方出~不是樓主出~只是對方在跟樓主要。保險公司認為對方違停也有責任,要他自己負擔一些。除了賠錢,保險公司也應該協助客戶處理相關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