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新聞看到的....我祝樓主能爭取到他要的.但將心比心就算口香糖公司認倒楣...我仍強烈要求1: 吊銷樓主駕照! 一個打噴嚏就會撞車的駕駛,明顯是社會上的不定時炸彈這比酒駕還可怕, 因為沒人知道你何時又打噴嚏! 比葉少還難防!2: 應在樓主車上(或身上)強制加上警語 [此人駕車時打噴嚏車會爆衝,請小心], 而且字體要大!!!!!樓主心疼你的車, 我是擔心別人的命啊!!!!!
睽為了快兩年,終於上新聞了!!只是有點太慢了!!土星大,你紅了!!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81613.html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81612.html
silenthill wrote:看完新聞來朝聖 XD...(恕刪) 我也是瞄到新聞再上來看個仔細,樓主PO了好長的一篇文,我看了好久~這品牌口香糖我也吃了一段時間,但從未打噴嚏過,看來應該是體質關係吧!這樣也能算口香糖的錯嗎?不懂~~這應該是把經驗PO上來提供車注意參考,但弄成官司、求償等動作,好像有點大了~事隔多年了,不知最後結局是什麼?是已結案了,還是官司持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