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rius Alpha wrote:連燃料費隨油徵收都做(恕刪) 聽說燃料稅是用來修建地方道路的經費,如果真是如此更該隨油徵收,大卡車重車都是吃到飽壓馬路的,跟小轎車相比真的是道路殺手,然後天天跑長途賺錢的竟然也是年繳吃到飽,這樣合理嗎
mark1329 wrote:十幾年前的立院最大黨不是國民黨嗎?怎麼會沒過關呢? 所以我說這要看立院多數黨的"態度"所謂態度...不是多一票就可以過關現在立院都用政黨協商當時民進黨強烈反對國民黨態度軟化就沒過關了...有興趣可以搜尋一下"錢坑法案"
hc59859 wrote:願聞其詳外省老兵當然也有參戰823但是他們一直都有月領津貼此條例不就是為了台籍老兵而設的嗎? 第一條|為感念八二三戰役參戰官兵及金門馬祖民防、自衛隊員之犧牲奉獻,著有卓越貢獻,特別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之八二三戰役參戰官兵,係指在民國四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至四十七年十月六日止參戰之官、士、兵金馬民防自衛隊員。第三條|本條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四條|參與八二三戰役陣亡烈士其法定遺屬,得領取一次補償金三百萬元,但已依其他法令領取撫恤金、補償金者,應扣除其數額,補發差額。第五條|參與八二三戰役之官、士兵及金門馬祖民防自衛隊員,應自公布日起,按月發放榮民生活津貼,其金額比照就養榮民之生活費標準發放。前項人員已亡故者,其配偶減半發放,但參與八二三戰役陣亡烈士之配偶不適用之。第六條|依相關法令享有軍公教退休給與或榮民安置就養給與者,均不得領取本條例榮民生活給與或補償金。第七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請看第一條, [參戰官兵及金門馬祖民防、自衛隊員], 並未特別指台籍老兵
"沒用啦車商一定裝死啦降價不可能啦~~"啊這不就正港台灣人反應記得以前是ABS跟ESC..."沒用啦車是買回來開不是買回來修的啦~""沒用啦我要花錢也花錢買導航買天窗皮椅...DVD我知道 ESC是蝦洨?"過10年而已...上面喊聲唱衰的人..."你們車沒有ESC?? 人家每間都有就你們家沒有?? 走走走..."說車商不會降價的人 等車商開第一槍降價後絕對跑第一個...台灣人永遠都是累人家去累...爽我來爽...
我是雪莉 wrote:政府為何不課徵囤房稅(恕刪) 台灣車進口稅本來超高的~60%就在高了再加個10%奢侈稅60% + 10% = 70%台灣進口車幾乎都是翻倍賣!希望會通過~降價後⋯不知總稅額可以低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