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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obile01發表不愉快消費經驗...要被店家告了~

我之前也有避震異音,很多人都說可能上座壞了

於是就約了一間店家,雖然是約了時間

但到了現場一樣要等4~50分鐘

沒人理,只能跟老闆點點頭(示意我來了)

一台接著一台出去,終於換我了。

2分鐘就跟我說,李仔串壞掉了。

換好試完車,沒有譯音了。


雖然等很久,但絕對不會放著我的車去弄別台

也不會因為我到了,就放著別人的車先來弄我的


差對真的是很不好的感覺,就算你有預約,就算你是熟客。


客人來了再那邊澆花,我也是醉了
如果沒有加油添醋 誇大其詞 公然侮辱
店家應該不會想告
你已經公開用文字po上網了
祝你沒有以上狀況。

支持版主
言論正當 正常消費的感受 就一五一十告訴檢察官


~風律~ wrote:
各位版友好日前發表...(恕刪)


好店家和壞店家正常表達消費經驗分享是沒問題的
去警局怎麼問你就照實回達~
不用帶什麼律師和消保官,消基費....
只要不是惡意或不實的指控(個人感受每人不同)
你的1元和有錢人的1元是不同的,
所以就你個人問題~不會有問題的~

跑警局或上法院~也都沒事~
只怕你上班要請假造成麻煩而已~

可以私訊告訴我那個店家嗎?我想去感受一下~謝謝
我個人認為 開店做生意 通常要以和為貴 既然店家 有做網路這塊生意 本來就要接受 網路 正負評判

當有負評在網路上 有相關證據能提出 並一一陳清 店家 對的話 網友應該會力挺 錯的話 就誠心的道歉

而不是用提告 這是下下策 只要一提告的話 就算對的事 站著住腳 往往也會偏向 另一方 得不償失

本來小小的事 現在搞大了 原本可能只有一小部分的網友知道 現在搞大 讓越多人知道 生意應該也會受到一些影響

客人百百款 能處理的當的 才是現在店家的生存之道 不然 全台灣這麼多間 不差這間

如果店家 有十全把握告贏的話 就告到底 沒有的話 就展現智慧 把這件事慢慢地落幕

車商原廠規模應該大吧法律顧問應該也不少 消費糾紛 或抱怨文 應該也不少 原廠沒有十足把握 通常也不會輕易告 消費者

店家辛苦經營的網路 不要到這一關 就被擊敗了 所謂的成也網路 敗也網路

我也認為,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版主如果只是說實話就被告? 唉..這世界怎麼了.


我只是比較好奇是,

如果這樣不能講,那很多事都不用講了阿

每天就歌功頌德就好啦

這01我完全不想來看......

相較之下,

某幾個牌子的車常被講鋁罐車,或像船

還有什麼修得痛快,

這些車廠沒來01 一個一個告,

真是有氣度.......


麻煩版主能把最後結果告之我們

就算被摸頭,我也不覺的丟臉,

總之就是學個經驗。
現在奧客太多,我認為買賣是各取所需,尤其如果他收的價位合理,那更沒有誰應該虧欠誰的問題
很多人以為自己只是做個小惡事 不會怎樣,有些奧客甚至會大聲發表他的耍奧事跡,來指責店家
有些賣家會告人,有些時候也是爭一口氣罷了,算是犧牲小我為民除害
尤其當真相只有雙方知道的時候,為什麼有些人就一口咬定會告人的店家絕對不去呢
當然我這不是針對個案

babysong wrote:
萬一萬一樓主贏了,,那勸退的人是不是欠樓主一個道歉(恕刪)

最後做決定的是樓主,網友沒有誰該為樓主的行為道歉
但是兩造的糾紛,通常錯比較多的人應該跟對方道歉



我認為樓主要考量的有兩點
1.時間與精力比較重要 或是爭到底比較重要
無論是上警局或是被檢察官約談,都會有十足的精神壓力
要注意,警察只是負責調查一下把案子送上去,最後決定要不要起訴的是檢察官
因此如果對方有決心要告到底,那你就要考慮自己的時間與精神比較重要還是發負評比較重要

2.文章的內容是否屬實
比較有爭議的是你說對方技術不好的這點
如果你的抱怨文都是事實,那目前你為這件事付出最大的成本就是回歸到1的考量
否則,建議你可以去諮詢一些免費的律師


做筆錄的時候,你可以強調對自己有利的部分,但最好都是陳述事實,且態度誠懇


成也網路、敗也網路

靠網路招攬客人,也因網路失去客人

就像有些靠口才招攬客人,也因客人之口而失去客人

提告,半調子的七傷拳,自傷七分,能否傷敵則是未定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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