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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06/07)第一次車禍,被後方車子追撞,關於責任歸屬以及後續賠償問題

基本上依影片來看,後車100%肇責無誤。
只有牽兩個月的新車,基本上不會有折舊問題。
己方無肇責不會有出險紀錄,有保車體險就直接修讓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吧,不需要跟後車囉嗦。
交通費部分保險公司不會負責,需要自行跟肇事車主談,如果對方不願出,就只能打民事官司。
如果需要走到打民事官司,個人是不建議。
因為民事官司曠日費時,金額不高的話不划算,自己吞了比較實在,除非時間多又不需要上班或做自由業的。
至於事故車問題,小撞不會被判定為事故車,通常是大撞會有需要切車台的那種才會被判定為事故車。
以上請參考。
真的是一大堆自以為很懂得人在胡說八道.塞車或壅擠時還扯什麼內車道僅供超車? 拜託不要散播錯誤訊息好嗎!

以下文字擷取自高工局網站.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1.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3.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當高速公路塞車或擁擠時.確實沒有內側道只能用於超車這種規定.

ads0823 wrote:
※ 更新:事故完整...(恕刪)

保險只理賠車體受損,其他額外的理賠,都要自行去要,可能需打民事官司
所以要告通保險公司,與對方的和解書,只能註明針對車體損失修復和解,
其他額外的費用,需與原車主合解;
不然保險公司的合和解書一簽,你額外的理賠就要不到了
因為保險業者就是你的代理人

1,車體折價部份,可給第三公正方估價,得到事故後的車價損失,據此求償
除非是高價車輛,不然機會不高

2.身為醫療相關人員,應該當下就要去就醫驗傷,以刑事件去談,才能加快和解速度
ming3333 wrote:
很多回文的網友很熱...(恕刪)


感謝ming大提供最正確的親身案例示範
作個筆記,以防哪天自己會用到


樓上一堆砲樓主剎車太急的、塞車時開內車道的
還有需負責50%的
請當作笑話看看就好,跟這些人認真,會得內傷的
歡迎光臨我的網站  行動最愛網 http://i-favorites.net
對方100%肇責的話,先請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車輛修復的部分,車價折損的部分如果鑒價出來同年份二手車跟類似程度車損修復後之價值有價差是可以請求賠償的,可以上網找判例,我之前也是遇到這樣的事,有求償成功(不過當時車輛是把後車架切除重焊,所以會有比較大的價差,從車禍到二審判決完也差不多花了一年)
ads0823 wrote:
未婚妻後來有說,開不到三個月的新車,被這樣一撞變成事故車,是否可以要求 變成事故車後的折損呢?
這部分保險公司是否可以一併代位求償呢?..(恕刪)


小碰撞的話勸你不要想折損問題,因為追償遙遙無期,且保險公司未必跑很勤(雖然理賠員會主動跟你提折損問題,但充其量說好玩的)~
看完影片,我覺的行駛中,你的反應是完全正常的,也沒有佔用內車道的問題,
車距的保持我是不敢確定,因為正在減速中,你上網來求解,讓我看到很多鍵盤"高手"
,理賠上我覺的你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這問題留給法官來傷腦就好,
我也有朋友平常騎機車上班,有一天出外剛好開車發生車禍,人沒受傷
理賠也是要求計程車上下班費用,(雖然平常騎機車上下班},至於你要包女友上下班車資,就不得而知了
等你來回覆…
真的見識到什麼叫做"用鍵盤開車"

我也是每天基隆<->台北開車

上下班時間國一上的車流之多,車速之慢

根本就不存在什麼超車道好嗎~

大原則就是跟上車流,還有前面大大提過不要只看前車動態

最好連前前車動態都要能看到比較安全

還有靠近交流道要小心亂插隊的車輛,尤其是只有雙線道的路段

就看過好幾次急停在內車道等插隊的車輛...

隨時要注意後車有無跟太緊黏著屁股不放

有的話就把跟前車距離拉長,免得後車追撞

還有經過路面接縫、測速桿、隧道出入口、或是有大彎的路段

都要有心理準備會有車突然急煞的狀況,即使前面100m~200m完全無車也是一樣

開車真的只能多小心,累積經驗看哪些地方可以注意的,或是哪些車輛怪怪的要遠離的


題外話

樓主要是路線順的話,可以考慮轉國三再接快速道路

國三車流較少,車與車間距會比較大,而且都是三線道

比較少像國一一樣接近交流道口一堆人插隊堵住車流

我現在寧願多跑個幾公里繞遠路來換取更順暢的行車

也不要走車流大的路段,車一多遇到三寶或自以為開車技術很好的飆仔機率就大




ads0823 wrote:
※ 更新:事故完整...(恕刪)

1.回原廠辦理出險(批價),先修,該換的換
2.保險公司會拿你出險的資料,去調初肇
3.保險公司看對方負責成數,行使代位求償
4.不足的部分就算你的出險額度
5.結案

樓主的案例,後面就是 100%
其他防衛駕駛什麼的建議,看看就好
除了車損以外衍生的金額,需要自行求償
我是建議,如果人沒事,多花的三千塊就算了,破財消災
至於車輛價值的減損,這個不用想太多,要不到的

以上供參
看了影片對方是推撞不是追撞
這在保險認定上有很大的出入
筆錄過程一定要說明為"推撞"不是"追撞"
以前出險有遇過
ufo000 wrote:
基本上依影片來看,後...(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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