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体驗 wrote:只要把舊車過戶給親...(恕刪) 目前實施細則尚未公布~只有依"草案"中說:舊車過戶要滿一年, 才能適用所以新車可以先掛在某人名下(有車可報廢或符合退税規定的人),等退税下來,新車再過戶回去這是目前可想到的解套方式。但是屆時(1月8日後)詳細的條文明朗後,這個漏洞會不會被堵起來?!不得而知
shunwang wrote:至於,有些人以譏笑的口吻,加上想當然爾的自我推想來揶揄他人不予置評 你說會被車商吃掉才是想當然爾吧你有跑展示間問嗎?懶得一家家問現在有車展 全部聚在一起讓你問哦趕快去問 別瞎猜了
robin0222 wrote:你說會被車商吃掉才...(恕刪) 所以這位大大認為車商說的一定是對的嗎?也許將來公佈的時候會更改,但是現行公佈的草案裡沒有任何一條有寫道可以由個人親自辦理退費那車商又是哪來的憑據說出這種話?車商隨便說說你就信了哦,還一堆人在鬼打牆
剛剛看完退稅流程. 看起來應該是(不管是報廢或出口中古車的退稅流程應該都一樣)先報廢再買車:交付「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與「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給新車經銷商 -> 取得新車行車執照並簽訂「買賣合約書」及同意書(若消費者中古車已確實報廢,新車經銷商須協助辦理貨物稅政策優惠) -> 車輛產製廠商/進口車總經銷商申辦貨物稅減徵退還 -> 透過新車經銷商退還貨物稅給消費者.先買車再報廢:提供公路監理機關加蓋戳記之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新車貨物稅完稅證明、行車執照、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戶口名簿給車輛產製廠商/進口車總經銷商 -> 車輛產製廠商/進口車總經銷商申辦貨物稅減徵退還 -> 透過新車經銷商退還貨物稅給消費者.所以應該不是個人去申請. 重點來了, 退稅手續要車商花人力時間去做. 會不會收手續費? 還有, 退回的稅款一定會退現金給消費者嗎? 會不會變相強迫消費(例如轉成配件金或保養點數等...)? 黑心車商會不會說"我賣你的價格本來就不含貨物稅. 是自行吸收的所以退回的稅不會退給消費者"...
robin0222 wrote:我是因為目前還沒下訂...(恕刪) 我並沒有說不會折五萬現金喔現在在討論的是錢退回到車商去,為什麼不能個人申辦你如果是先買車後退款的人當錢退回到車商去的時候你有把握車商會把現金退給你嗎?以車商的立場很大的可能性是要你抵掉保養費或配件金吧,當你錢在他手上的時候,主動權在車商那邊,並不在消費者那邊這才是問題所在
賦稅署有最新的Q&A-2貼出來確定申請途徑只有經由"新車車商"申請一途同時裡面也對大家的一些疑問與申請時須準備哪些資料有詳細說明該給我的5萬 我會堅持拿回現金 不接受任何換購 保養預儲 等如果車商不給現金 會不會有侵占之嫌?
就是沒把握 所以才要先去車商問啊有時間在這打字 你為什麼不去展示間問問面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 光瞎猜有什麼用hanchen wrote:你如果是先買車後退款的人當錢退回到車商去的時候你有把握車商會把現金退給你嗎?以車商的立場很大的可能性是要你抵掉保養費或配件金吧,當你錢在他手上的時候,主動權在車商那邊,並不在消費者那邊這才是問題所在
robin0222 wrote:就是沒把握 所以才要...(恕刪) 這位大大,剛剛就說過了現行條文就已經規定了只能透過新車車商來退款不管到時候新車車商良心有無與否將應該退款給你的錢退到車商去,讓車商來決定如何處理你這筆錢這不是一個很奇怪的政策嗎?基本上我肯定會去問的,但是並不是現在,現在根本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但是如果到時候遇到沒良心的車商不肯退款的話,我也不可能會吞下去但就像剛剛所說的,你錢在他手上,你能奈他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