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自售一台車, 卻連續被放了2次鴿子....我想都是我的錯


leon0607 wrote:
<文長兼抱怨 ...(恕刪)


經驗不夠

方法不對

的確不怪別人......
所以我賣東西都會標明全部付現馬上成交為最優先考量,

沒有什麼你先問、先訂或你排一的就非得等你的先後順序

也不收訂金

賣車很簡單的,試開過喜歡想買的話,就請他上班日就直接匯50萬到你的戶頭,然後簽契約書後馬上一起去監理所過戶,手續很快的

別再收訂金造成自己的困擾了
建議買給中古車行 多比較幾間 找一個可以接受的車行,

或許少賣一點錢 .... 但是省時 省力 ,

也不用被購買車主抱怨....(人性難測) , 中古車行 有它們的專業 反而省事

隨遇而安 ^_^
如果很在意價格的部份,小孩先安頓好在飛回來處理

賣人價格一定比妳賣車行高很多,扣掉飛機票還是划算

別想太多買賣沒成交前一切難說,換個角度如果今天那兩個車主

付了定金不買是不是更麻煩?不要懷疑真的有這種人阿...

好吧,是妳的錯。
因為妳太沒心機,沒收訂金對方就會覺得可以隨便。

那就託售,車子寄放給朋友,妳用網路操控。賣掉了給朋友一點酬謝。
如果遇到事情 總是抱怨自己是女人 帶兩個小孩.........

那你永遠永遠都會遇到這類的事

錯的不是女人

而是方法

自己要出國沒時間

又想要自售不給車商賺

本來就有時間上的風險




castle0531 wrote:
其實這跟訂金真的無關啊

買新車,很多人都會有點衝動,訂了車,付了訂金,隔了幾天後悔,車商還不是乖乖的返還訂金?
今天是賣二手車,道理不也一樣?
收的訂金,又還沒有過戶,不買了難道不能退?

幾十萬的交易,當然不是隨便像是買菜一般
幾百萬的交易,都有付訂不成交了
這很正常吧
難道一定收了訂金就不退?我看準備被告吧?

...(恕刪)


>>>

有沒有關係 , 要看買賣合約內容

如果訂約時 , 定金係作為擔保契約之履行

依照民法法第二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如下: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例如:價金可以扣除定金再支付)。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例如:買方違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收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
  受之定金(例如:賣方違約,應返還買方二倍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而新車買賣

則有契約審閱期的保護

如果超過審閱期 , 給付的定金

要退還可能也會很辛苦

>>>

訂金還是定金

要先瞭解契約的文意 , 才能知道有沒有關係

在我國 , 通常定金是擔保契約履行

實務上 , 在該條契約都會註明若違約沒收定金之規定

當然若賣方違約 , 則買方可以請求二倍之定金

我賣車不收訂金
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預定

拿現金最優先
參考一下

目前車子丟到原廠的二手車去賣吧
escudolin wrote:
>>&g...(恕刪)

說到重點啦
其實跟訂金真的無關
契約才是重點

今天若收了訂金而無契約,最後無法交易
沒收?返還?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老實說該給人賺的就還是給人賺
找間二手車行賣了
省去很多後續的麻煩

妳賣給了網上的買家
不懂車的
就算妳證明文件再多
開回去後還覺得妳的車有毛病
要求妳一堆後續處理
更麻煩

leon0607 wrote:
話雖這麼說, 我現在心情還是超沮喪的
自暴自棄地想, 一個女人家牽著2個小孩賣車, 真的很容易被欺負的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