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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線停車被一樓住戶趕外加被嗆!!

1.要不要告應該是你自己決定,因為要跑法院、警局的是你
2.要不要以和為貴也是看你的決定,因為權益受損的是你
3.你的朋友不就是證人嗎?!
但恐嚇部份可能會證據不足,除非你朋友也有聽到『等等車子怎麼了不要怪我』這類的話,
毀謗部份應也不成立,毀謗應是沒做這件事但卻被人說也做這件事...這類的才是毀謗,
公然汙辱應可成立,因為他說你是流氓,這跟罵人老女人差不多,你朋友有聽到,可當證人
4.要求償多少看你自己,反正最後是法官在決定,不是你說求償多少就是賠償多少
5.文中有某些部份是簡略,且當時情形當事人最清楚,無法確定還能提告哪些罪名,
你有權提告,且直接到地方法院按鈴申告的地方會比較快收到公文,找警察還要花2~4小時做筆錄,警方再行文到檢察官那邊,會多耗很多等待時間,萬一警方弄丟文件且過了追溯期,那就不用告了,
你提告之後還要看檢察官有沒有起訴,起訴後還要看法官有沒有判有罪
像你這種案件在刑事上,通常是交給簡易庭判決,不需跑太多次法院,應該連法官長什麼樣子你都不會看到,只會跑一次法院,看到檢察官一次,
但你有提出求償的話,那是民事,跑民事法院很多次的機會比較高,但通常第一次都是跑調解....調解不成就一直跑民事法院
順便連警察也申訴一下,因為他說『告不成你還要吞誣告罪喔』,如果他真有說這句話,那就是亂講話,誣告罪又不是告不成就一定會吞下這條罪,明顯是想假藉這條罪讓你退縮不提告,他就省下一堆事來做。
下次call警察/吵架的時候,記的開錄音,至少放出來後,有人會公正點

這是台丸交通 不成文的規定 住一樓就有變相的'前院'使用權

不過有這麼有氣魄的執法員 到是.....


不過就是找個人

與其花這麼多時間跟精神瞎耗 停遠一點 多走幾步路不就得了

為了自己的方便造成別人的不便 這事我做不來 我會不好意思
大大 你就看開點吧,因為他們一下"出山",怕誤了時辰,所以你就當一下好人吧
C.W.U58
搞得這麼麻煩,還要告來告去,不讓你停妳就客客氣氣的移車嘛,搞的場面浩大,到最後來跑來01問要不要告?
基本上不是白線可以停喔,白實線是道路邊界線,所以是要停在外側,不能逾越,雖不會被罰錢,但有時擋住車行路徑,也會被移至保管~~~

我覺得警察有點無理,2面手法,最討厭這樣,要是我會申訴,因為完全不專業~~~

另外要是我,我會停2棟房子中間,或是先看看有沒有車,台灣人都這樣,尤其是鄉下人,把自己家門口的道路當作家門口,重點他仍是道路~~~~~


另外之前有個新聞,有位車主也是要停車但住戶趕,最後會上新聞是因為他是法官,用專業打敗住戶~~~~

本案比較可能構成強制罪或是恐嚇危安罪,但是還是要看具體情形~~~
就別告了吧

不過不專業的警察應該要處理一下
對錯是很明顯
不過為了這種人
浪費這麼多精力
很不值得
樓主可能剛好不趕時間吧
不過
警察也這麼說
實在是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政府一天到晚都要人民自相殘殺.

不準停劃紅線開單拖吊.最少也要劃黃線開單,可臨停.
可以停車劃停車格,收費可開源,不收費可增加周轉率.

一堆人霸佔道路.
話說強龍不壓地頭蛇~~ 大家方便即可~

說真的對方不給方便~~ 樓主要嘛丟著不理 但小人暗算難防~

台灣這社會很多都是約定成俗 不見有啥道理~~ 更別說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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