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花了一點頭款.騙到(強取)到車籍資料.但現在車名子是他了.但車卻在你家.
所以很明顯的是有其用意的.
拿去借貸.拿去抵押.或這是其他意圖.但我覺得他絕對不可能本人在出現來取車了.
這是內行的犯罪.深知道這樣的情況只會演變成民事的買賣糾紛.因為調查起來比較難查明是你不給他車還是他不付你錢.(所以以後要收款一定要用匯款的)
1.報警是一定要做的.
2.協同警方去調監理處的監視器.
3.如上面網友所說的.去監理處說明此情況.是否能"凍結"."註銷"等方式車籍資料
4.勿將車停在戶籍處.
盡量收集他沒有屢行付尾款的資料.試想如果他現在出面反告你扣車沒將車子給他時.你該如何證明.因為他刻意製造羅生門的交易事件.站在官司的立場.是講求證據的.誰有證據誰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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