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以前都要繳錢的不就是當了 30 年的大善人? 幫不用付費的修路耶...汐止那段我不知道台北 -> 林口 20km 要收 40中內壢 -> 林口 30km 不收錢我看 eTag 再聰明一點,用車牌登記地來分級收費...以前收不到錢的加倍收,收太多年的減免收...這樣更公平tenrivers wrote: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傢伙...(恕刪)
受祝福的肝 wrote:如果50%以上的人都...(恕刪) 依目前各方消息來判斷, 是不能阻止甚至懲罰拿新台幣現金上國道通行的用路駕駛. (必須要有收現金的配套)但.........................這是目前, 難保一堆子臺面下手段, .................... 你知道的......................政商關係非常之好的啊在鬼島.
說不定這是馬英九為了讓徐旭東的etc裝機率不足而違約的解套他馬的!討好財團到這種地步,好處都你們的,違約要罰錢時還是拿老百姓開刀買單,至於稅金運用、法制層面什麼都可以拋諸腦後,難怪台灣會走到連明年主計處都編不出機關預算的地步。看來台灣要變第二個冰島是指日可待了!
收不收費.怎麼收費.我都沒意見......我只想到那些平時上班.工作.台北縣市跑一高二高的人.如快遞.業務.送貨等....現在都不繳費.但以後收費勢必不走高速公路時.平面道路不就更塞嘞.....以現在的交通狀況來看.那大概以後上班送一趟貨或跑一趟業務就可以下班了.....光紅綠燈就等到翻了何況塞車.......
按里程收費是比較合理的,至於一公里收多少錢可以再研討,以國道三而論,有些路段76km才收40元(大甲-名間),有些路段29km就收40元(白河-善化),收費不是很公平,更不用提一些短程沒繳錢的使用者了,既然有使用就該付費。原則上是贊成計程收費的方式,至於1NTD/km的收費是否合理,可以比較一下現行的收費,國道一號:從頭到尾經過10個收費站,經335km,平均1.19NTD/km國道三號:從頭到尾經過10個收費站,經407km,平均0.98NTD/km換另一種算法國道一號:共11個收費站,全長372.7km,平均1.18NTD/km國道三號:共10.5個收費站(有一個單向收費),全長431.5km,平均0.97NTD/km個人覺得1NTD/km還OK,不過考慮到可以加收到一些平常不付費的短程使用者,以及橫向國道的使用者的部分,收費應該調整為0.8~0.9 NTD/km較合理。
instinct76 wrote:國外蠻多國家也都採取這種方式收費也不會比台灣便宜而且一公里一元很便宜了吧 ?...(恕刪) 這位大大,也麻煩你去Google一下,別國的收入是多少?台灣平均的收入是多少?
Juliansa wrote:個人覺得1NTD/km還OK,不過考慮到可以加收到一些平常不付費的短程使用者,以及橫向國道的使用者的部分,收費應該調整為0.8~0.9 NTD/km較合理。 所以, 你有了解到短程加上收費會多很多錢不過,相信到時候決議時不會把短程算進去直接用里程來換算的機率高這樣才能收更多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