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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福斯訂車,公司不承認訂單,事情結束~謝謝大家的寶貴意見


aaaron1128 wrote:
聽說此客戶 明知道寫...(恕刪)


另一方出面說話了, 看來還有得喬。


搬張椅子先....


aaaron1128 wrote:
聽說此客戶 明知道寫錯價錢硬上 訂車上有講買賣雙方有三天的審悅期 買方就避不見面 人不是電腦 也會寫錯字 當人寫完馬上說寫錯了 您確躲起來了 現在是消費者的時代沒錯 但也要有點水準 明知道人家寫錯還要硬上人家 欺負人家 如果是你 你可以接受 為人師表的請您將心比心

聽說什麼?!
知道就實話實說..不要不敢說.....
看似忙碌而充實的生活,其實只是想掩飾心中無比的空虛 http://db.tt/gmrq6OW
合約上有說買賣雙方有三天的審核期 不能因為人家算錯就欺負人 現在消費者不爽隨時都可以退訂 也沒罰錢 但業代寫錯確要業代賠錢 這有天理嗎 請大家多幫雙方想看看

aaaron1128 wrote:
聽說此客戶 明知道寫...(恕刪)


如果真是這樣,....個人覺得, 這種東西會寫錯 也太扯了。 所以 車商本身也要有所負責。

各退一步。車商至少給個什麼賠償,以示負責,感覺這樣還滿合理的。

不過前提是...... 如果真的是這樣
一間這麼大的公司出爾反爾,丟臉,希望不要被當衛生紙,用完及丟

反正阿大家po文都只會講對自己有利的東西 自己私底下做的事 錯都不敢講
stephanie_0801 wrote:
另一方出面說話了, ...(恕刪)
合約上有說買賣雙方有三天的審核期
---------------------------------

現在想起來, 好像都只聽過 三天內買方退訂不買了, 還沒聽過 三天內 賣方不賣了....

呵呵 有趣

flymouse5 wrote:
[太古汽車講話不算話...(恕刪)


小弟覺得 打官司是最後一步 因為勞民傷財

教你一各方法 對付黑心車商


1.你先研議"求償金額" 有了明確的數字後----例如7萬

2.直接找民代去談 (快選立委了) 柱仔阿腳會很熱心 尤其是南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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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車商接受的話---皆大歡喜 訂金全退又多7萬 開心去買別牌的


B 車商不接受---打官司前 叫你的兄弟姐妹 父母親戚 朋友同事

天天去訂車試駕 簽好合約(註明反悔訂金全退) 6天後去退訂奇蒙子才會爽


C 打官司 就把求償金額呈給庭上(大約5~7萬)不含律師費喔 (總公司經銷商都告)

法官除非... 不然你贏面真的很大(區區7萬 車商的商譽) 鬧大他們吃大虧


至於車商推給業務的話 你根本不用擔心 在庭上推給業務除非是搞詐欺案

他們不會自打嘴吧 把自己搞成像詐欺



最後提醒樓主一點 你的單確實是虧錢的單 車商會做反制也是人之常情

業務記錯價錢 你也不一定要咬死他 得饒人處且饒人 會有好報的



aaaron1128 wrote:
合約上有說買賣雙方有...(恕刪)


人在江湖飄,那能不挨刀。
"聽說"就當在賣車這行學經驗跟教訓了!
下次簽名前再審慎的閱過一遍,就沒現在這問題了!
至於買賣雙方三天審閱期這事…或許真如你所說,買方技術性規避!
那賣方也還有"存證信函"這招可用啊!
賣方都沒用,那只也得交車了!
弄成現在這樣,會有損公司商譽及業務誠信的
給雙方一個忠告...

有台階下就下了吧,打官司....誰都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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