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ab9000aero2.3t wrote:那社會新聞租用車犯案的,那車行也有罪嗎?...恕刪) 想想你是家餐廳的老闆,有位朋友常在你店裡,使用你的廚具來營業,還在網路用你的店名大肆宣傳攬客...而後有顧客吃壞肚子了,你這老闆都沒有責任嗎??
ljsakira wrote:會員名稱tyrant基本資料註冊日期: 2011-05-08登入日期: 2011-05-08這篇文章......也真的太扯了!! 看來有人小看了01板友的神通廣大繼續在自導自演勒 只要是幫車廠講話的通通是剛註冊沒幾天的~真的很有趣講那麼多 拿出誠意來解決吧看要退費 還是照消費者說的 把錢捐出去公布收據就好啊收據如果造假 我想以01板友的神通廣大 應該也是會被抓包建議廠商還是老老實實的去做吧元X 我記住了 如果後續沒處理好我會建議我住桃園的朋友來看看這篇~聲援樓主~~~~
真無言...為甚麼新用戶就要被說是挺店家的撲火大隊?只不過是看討論熱切才來參一腳,幹嘛我也要被流彈掃到一 一...好阿那我就來撲火XDD"我要是你 第一時間我就跳出來 一切我都負責處理完之後 將照片po出來 再把事情原委講清楚老闆 這就叫危機處理而不是第一時間趕快跳出來 大喊兇手不是我 我只是個借場地的"-->老闆不是說他最近才知道這件事嗎?他的處理方式不就是立刻上網註冊帳號,來跟大家還原真相嗎?還原真相又說他推拖,人家要負責各位大大又不給人家機會,那事情究竟要如何發展才是大大所說的"危機處理"?解釋原因-->答應負責,現在就缺大大給人機會了不是嗎?不過樓主說的很好,元綸在修車時應該要"透明化",這樣顧客才會安心,畢竟誰也不想自己車被亂搞啊!!還有阿,大大一直要求他網站下架,這樣要求根本沒用,他再申請其他帳號再上架意思不是一樣?!難道叫他退出這一行嗎哈哈XD~我就不相信這次事情鬧這麼大他敢不警惕~只要他以後按樓主所說的透明化去做,這樣大家還是不願意接受、非要緊追不捨嗎?至於他以後有沒有照做,參與討論的大家都一起來監督阿!誰沒貪過、做錯過~給他個機會彌補吧!至於元綸老闆,大家說的對啊!妳也有連帶責任啦!阿妳們就一起補正錯誤吧!!
各位大哥 我已經說很明了電話我也留了 到現在都沒接到你們要這樣罵來罵去 不是辦法你們要的 我說了 我敢出來面對這位PO文大大這是我最後一次留了 事情是要面對面處理的而不是你罵我我罵你 會變誤會更大不是嗎還有沒有所為的借場地好嗎 於阿綸無關不要再把他加進來了好嗎
如果是租場地營業那出租的物業主是沒有責任的但是借場地有沒有責任勒?靠行車,車行須負責嗎?〈解說:張國隆律師〉~~請點這看雖說這個聯結是討論靠行計程車不過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不是專門寫給車行的類似行為都是相同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