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igogo wrote:去年12月,我姊夫很...(恕刪) 直接丟給蘋果吧!!!他們效率很好前陣子我丟過一篇也是從01的文章給他們半夜丟,早上九點就打電話給我,狂CALL確認到晚上清晨去買蘋果報就看到我爆的新聞了效率超好!
我總覺得最總公司會推給業務,業務會說這是個簡單的疏失.板大加油,力爭到底,被騙的感覺不是很好,這樣欺騙信任原廠的顧客,原廠降格當起詐騙集團.沒有拍照存證就真的被當冤大頭了,這詐欺罪逃不掉了!花快300萬居然要受這種鳥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