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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就是為什麼有兩個V-KOOL的原因!

另外,開版的版大,你這個行為已經犯罪,本公司已經存擋

你已經涉嫌影射、妨礙名譽,若全統是仿冒那你怎麼不去告?

你已經犯法了唷~~~

as3494 wrote:
另外,開版的版大,你這個行為已經犯罪,本公司已經存擋

你已經涉嫌影射、妨礙名譽,若全統是仿冒那你怎麼不去告?

你已經犯法,本公司將保留追訴權!



既然這樣

護貝一下
說了就要去做!
等待最後兩造結果
未顯示較高,那請問是第幾高嘛?難道IWFA的儀器測出來的結果出問題?那IWFA的認證都是存疑的囉?

國內的測試機構每個地方測出來的結果都不一樣,那標準在哪?工研院的測試報告不值得採信?

公交會及E週刊的告訴都已經在程序上,若有問題就等判決及訴願

另外,開版的版大,歷史根本就不是如此,若你是後進,請把功課做好

你們家的老闆一直註冊錯誤分類,我們先註冊先通過後來還被註銷

不能怪誰,只能說隔熱紙在註冊商標的分類中的標的不明確罷了

保留法律追訴權?
之前不是有新聞說這句話的論點好像怪怪的

反正要告就快去告吧
告完結果出來記得開個記者會以正視聽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as3494 wrote:
夏天到了,這個討論串...(恕刪)


你可不可以不要誤導他人?

別再提隔熱效果達90%以上.....沒這種東西
就算有也不能當汽車隔熱紙
光都透不過了,還看什麼?
光線能進入車內,就代表熱能也會進入
請問91%的隔熱,當時測出來的穿透率是多少??

隔熱紙只是利用分散直射光、紅外線反射(這也是為什麼隔熱紙在車內、外會容易反光)
......等原理把幅射熱能給降低
但不可能設計出透光率高、隔熱效果高的隔熱紙
有人講隔熱紙可以吸收熱...這也不可能,因容易飽和吸收十分有限
要轉化熱也不行,又不是在搞太陽能

任何一家檢測機構,測試報告也不可能給你測出,高透光率也高隔熱率

還有法律上沒有什麼叫保留法律追溯權
做生意好好做要有氣度,東西若不錯就不怕別人講話
同業在玩什麼,就別跟著起舞~~
"依內政部性能實驗中心以透光率同屬70%的其他業者商品和全統公司「LV 100-70」隔熱紙測試比對,
檢測結果也未顯示其隔熱效果較高。"

以上這段話
竟然可以拿來證明以下成立?
as3494 wrote:
"全統公司以檢測結果遮蔽係數0.1自行換算等同總隔熱率91.3﹪,再與他事業相較,稱其產品為目前全台最高隔熱產品"


公平會裁罰全統非世界第一的判文,可以大作文章成公平會證明了全統是第一

太強了!!
first ball http://www.edtm.com/Spec_SP1065.htm?1







內行看門道,外行的就不用再湊熱鬧了

今天本公司引用之測試儀器為IWFA協會所引進之儀器,若有問題是不是質疑了IWFA的公信力?

世界最大廠的測試也是使用一樣的儀器來測試他們自家產品!

那今天台灣的測試單位所依據的是標準是什麼?有沒有明確的說明讓人能夠心服口服呢?

市面上的隔熱紙數據是依據美國還是台灣?所以使用遮蔽係數來換算,是國內目前業者的一致口徑嘛

接下來整個判決也說了,未顯示較高,但IWFA提供的儀器測試出來他就是最高,那請問標準到底在哪?

所有的隔熱紙數據要依IWFA為主還是內政部還是工研院?哪個公交會的人員能夠來跟我解釋?

在這個版上說話的專家?有誰能解釋說IWFA測試儀器跟遮蔽係數0.1的產品的事實有什麼可爭議的?

測試員也說了遮蔽係數0.1的產品已是市面上最高,不管你要怎麼換算~不是89%就是91%

IWFA儀器測試出來,LV-100-70的隔熱率達96%(未貼於玻璃上)

那從今以後是不是搬出IWFA的業者通通都要先打折扣?

30萬讓業界知道全統擁有遮蔽係數0.1的產品,我想這個效應是5月賣公司的業者所始料未及的吧!

很謝謝檢舉的同行,我們一直不知道如何把遮蔽係數0.1的產品公諸於世,今天有了這個判決,謝啦
as3494 wrote:
另外,開版的版大,你這個行為已經犯罪,本公司已經存擋

你已經涉嫌影射、妨礙名譽,若全統是仿冒那你怎麼不去告?

你已經犯法,本公司將保留追訴權!


謝謝大大的犯罪提醒
貴公司是哪間我不知道
想存檔就請便

我開文說"台灣之光"
妨害名譽及仿冒等等
想對號入座就請便

我去告全統?不懂....關我什麼事
全統想告維固也請便
記得把判決書PO上來




睜著眼說瞎話就是指.....

影射的太明顯不犯法嗎?隔熱紙界有幾個叫做王X民?V-KOOL是哪兩間在做阿?

不懂就不要在那邊想自己擦屁股,if you'r nobody, then?

若影射不成立,那性騷擾的部分法條是不是該換掉啦?我老闆聽了也很不舒服捏!

想要逃避法律責任也沒有關係,反正我有證據就好,至於什麼時候去提告,就看心情囉!

如果打鐵要趁熱,那現在應該很容易追查到您的IP位置,除非您人現在在國外囉!

so, just watch your mouth
你PO的那台量測單位是BTUs/Hr-Ft
這是熱傳導係數不是遮蔽係數
剛查了一下內政部的隔熱實驗室
量測遮蔽係數是用UV或IR光譜儀,也不是用你這台

不管那一種的檢測數據,皆沒有以那台儀器檢測為主或以那個檢測機構為主
是看這個檢測手法有沒有依據那種國際測試規範,如.ISO、JIS、ASTM
賣儀器的業者,都會在DM上特別註明,這台有沒有符合何種標準規範
沒記錯的話,遮蔽係數明明已經有JIS規範

若送測的檢測機構有通過TAF認證則報告可信度更高
查TAF官網,目前好像只有內政部實驗室的玻璃遮蔽係數檢測(隔熱紙也是延用這個測項)
有通過TAF認證
http://hr.taftw.org.tw/service/labinfo.aspx?code=1646

除非像LCD產業,因相關輝度、色域..等量測手法是近十年來才有,國際規範尚未建立完全
所以只能照TCO規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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