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hlun wrote:在美國搞不好可以告的...(恕刪) +1這種在美國應該是苦主發財、律師出頭的好處多多官司,因為口香糖廠商沒有相關警語...不過這裡是台灣,沒有能給廠商刺激懲罰的陪審團制度,就憑所謂的法官心證來說~這官司粉難贏耶...掌櫃的 wrote:生不出孩子就怪隔壁鄰...(恕刪) 不能這麼說...那是東方國家的人們都太逆來順受了...照老美那麼實事求是的精神,你要賺我的錢,該做的警語、保固之類的一樣都別想少也別出包...生意哪有這麼好做的?所以像台灣有些餐飲小吃,到美國做應該是會發,但出包是賠到脫褲都賠不玩,光是相關品的安全問題就...@@(EX:酒精膏...)
這官司如果真能勝訴,恐怕版大你下回再要買東西時,會有簽不完的切結書,或是沒人再敢賣東西給你了.而各級法院恐怕也要審案到爆嘍! 如這類官司能成立,整體經濟想不蕭條恐怕都會很難哦!數年前有位女性藝人夫婦,酒後開著賓士車不小心撞上電線桿,賓士車頭全毀,進而要告賓士汽車,理由很簡單,賓士汽車沒在使用手冊上,明白警告說明汽車撞上電線桿會使賓士汽車損壞.真是歹年冬,........
老兄你會不會太誇張了!!!自己技術不好撞到還不理虧還大搖大擺的要消基會幫你主持公道這有什麼好說的呢?假使你左手拿著剛買的熱咖啡右手插在口袋裡面,此時路過的美女過來問你帥哥現在幾點?你該不會真的把咖啡往自己身上倒然後還怒氣冲冲的要理論...人家產品說吃了可以降低睡意提高注意力她沒說吃了不會打噴嚏阿而且也應該只有你打噴嚏還採油門吧我如果在駕駛當中發生不可預期的意外時當然第一時間腳踩煞車,也不會像妳這麼天居然還採油門...我真的服了你老兄下次開車用腦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