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iiii4810 wrote:還有一條是本車交車時須保持原先議價時之車況與配備,交車後乙方若發現車況不一致之內裝外觀損壞,或引擎、變速箱車輛機能件異常之情事,乙方有權要求退車或另行議價。但價錢也是車子牽去交車當天 老闆當面開的 光這條您就輸了,要簽這種合約,至少要簽時間期限,如三天內。
ckm0418 wrote:二手車行與個人戶角色...(恕刪) 在法律上, 車行是法人, 個人是自然人一樣都是"人", 除特殊狀況外, 在多數法律上的基本權利是一樣的不能說因為車行是專業的所以車行沒"看"出來就要自己吞最簡單的比喻就是醫療糾紛因為醫生是專業的, 靠這行吃飯的所以沒看出病人的其它病徵導致病人延誤治療而病情加重或是怎樣那醫生就要負責自己吞下去?再舉個例發生車禍, 對方是個職業車手你能夠因為對方是車手, 所以該怎樣沒有怎樣導致車禍就要吞肇責嗎?又若自己是新手, 肇責就可以比較少嗎?個人專業程度只是幫助自己減少風險不是任何狀況下都能成為責任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