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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狀況是
我方提出願意自認倒楣虧損幾萬塊將車子賣給對方,並且拖車,醫藥,以及車禍期間的代步費用自行負擔

不追究,或是減價3萬車子一樣歸我方,其他費用不追究

對方於電話中直接砍價6萬,我方不同意,對方回應不然折衷砍價3萬,並且說"不要就法院見"

今天一個肇事者這樣的口吻,且為責任歸屬為100%,怎麼搞得好像是我撞他一樣

魯肉麵 wrote:
第三人跟強制險都是...(恕刪)


第三責任險有財損,可賠車,強制險只能賠人,這兩種險跟車多爛多舊都沒關係

車體險,車子殘值過低,保險公司不會承接

此案理賠方式,僅能先修車,自己付錢,醫藥費也自己墊
然後開調解會,開出你要索賠的項目、金額等,如果對方不答應
就變成走法院,如果對方有第三責任險,你上法院的對口單位
就會是該車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一定會殺價,所以你要適當開高
保險公司賠越少,越不影響他們公司的毛利,所以他一定會跟你喊價

seedj207 wrote:
目前的狀況是我方提...(恕刪)


那就法院見啊,你只要提出物損回復原狀...他就有得賠了
人受傷部份就可你們怎求償了

遇到這種他大聲,千萬就別軟下來了,他們只是想用跑法院吃定你心態要你們屈服就範而以
支付命令給他去
seedj207 wrote:
目前的狀況是我方提...(恕刪)

seedj207 wrote:
筆錄是寫追撞無誤,對方也在警方面前坦氶疏失


追撞 => 你在行進間被撞

推撞 => 你在禁止時被撞

通常追撞的話表示雙方均過失,只是我方過失比較少

推撞則是100%對方過失

再者,對方既然要你提告,那就提告吧
反正對方提的條件你都無法接受

有驗傷單,過失傷害一定成立
以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賠償金 (要有所依據,例如:估價單,醫療收據,工作損失...等....最後再加上精神賠償)

只不過上法院後,最終判決賠償金額由法官所裁定,並非你要求多少照單全收

對方如覺得背條過失傷害沒差的話,就會擺爛到底

詳細內容我們也不清楚,如果條件談不好的話,建議還是走調解吧

通常都會走到法院程序,要花長時間,以您的車齡看來,最後判賠下來金額很少

對方也會知道這些利弊的,能和解就快和解吧
魯肉麵 wrote:
追撞 => 你在行...(恕刪)


過失傷害到底有什麼好怕?
有人知道嗎?

常常看別人講以刑逼民,自己遇過一次擺爛的就知道到底誰逼誰...法院上班&法院在公司隔壁除外

刑法如果你有罪~~就是你會前科拉~~~

前科就是會跟著你一輩子~~

你就是經法院認證的罪犯~~

這樣講懂了嗎~~
你去驗傷~~帶著驗傷單去警察局~~要提告~~

你就說前幾天發生車禍~~當下沒事~~現在哪邊痛~~哪邊痛~~能多嚴重就多嚴重~~

最好要包紮~~撐拐杖~~

你之後就會接到法院通知了~~然後就會開始跑法院~~

這種皮皮的~~以刑逼民才會怕~~

半年內都可以提告~~

如果不懂得可以請洽各地的區公所~~公所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或是議員服務處~~
benm388 wrote:
刑法如果你有罪~~...(恕刪)


我當然知道會變前科
但是過失傷害對生活有何影響?

我遇到真的皮的人就是給你告...刑事易科罰金繳完也不用鳥你
民事也給你告,反正法院判一判折舊+因注意未注意分一分他也賠不到多少錢

所以只要沒有把對方撞死撞殘根本就擺爛就好.車禍易科罰金也沒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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