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早有耳聞心安東京如何讓人心安,直到三年前實際交手一次才真正了解保心安的厲害。
事故過程簡述,我外側直行車,對方內側同向變換車道,變換車道有沒有打方向燈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左後葉子板被撞。
事故發生後心安專員果然像廣告說的一樣很快就來了,我一直以來承保的富邦則是僅通了兩次電話(第一次我打電話通知,第二次專員回電,註1),期間我已經拍好前後左右還有多角度相關位置以及雙方受損部位的照片,警察標註好四輪位置後兩車便移至路邊(註2)。
心安專員果然厲害,不知道是用什麼三寸不爛之舌說服員警不用筆錄他們認定全責會賠償我。
過了快一週心安專員一通電話都沒打給我,我倒是追了不少通,最後得到「哎呀不好意思我們當事人駕照過期所以公司不理賠」這樣的結論,然後丟下一句話請我自己去跟對方協調,真心安。
於是拎北在效期最後一天跑去交通隊補做筆錄,用我的富邦代位求償,筆錄做完現場圖跟初判表拿到,一個月不到我的車就烤好開回家了,這段時間富邦一點抱怨都沒有只告訴我他們會處理好不用擔心,我的從人係數沒有增加、第三人責任險係數也沒有增加,爽。
註1:基本上專員到現場對事故處理責任釐清一點狗屁幫助都沒有,行車事故理賠要現場圖、筆錄跟碰撞點照片還有初判表(如果有行車記錄器更好),這些專員是可以幫你無中生有逆?專員也沒有辦法要求員警複製監視器,他們不是當事人哪來的權力要求,是自己要要求,專員頂多就提點你而已。
註2:法規有規定,無故阻塞交通是要受罰的,事故當下除非太嚴重車輛無法行駛否則都要儘快拍好照片、用粉筆在輪胎(四輪、二輪)位置的路面做上記號,然後趕快把車移至路邊。如果交通隊員警來的夠快的話畫記號他們來就好,但是照片多拍不會讓自己吃虧,現在手機隨便拍照就算是子龍也很夠用,記憶卡便宜的跟狗屎一樣拍個一百張也沒人會阻止你。
最後,不管事故多輕微,一定要報警,取得報案三連單,如果當下已經和解就簽下和解書(這似乎可以不用筆錄),不要傻傻的聽到對方說哎呀我會賠你就走了,沒有報案記錄(備案)對方耍皮條你也只能摸摸鼻子,更慘的就是對方事後報警告你肇事逃逸你就只能等著收傳票。
快去保心安唷~揪咪。
我12月底,去高雄參加老婆家的喪事,倒車撞到我老婆親戚的車,
做完車禍事故單後,
直接請我的業務員拿理賠申請單給我,然後我直接說全賠,
之後一切交給保險公司去跑後續動作。
今天剛好接到理賠完成的電話。
所以,正常理賠約1個半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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