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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舊車報廢折五萬 最後還是退給車商?

絕望生魚片 wrote:
看了這麼多位的回文...(恕刪)

+1
舊換新,辦退貨物稅明文就是"退给個人"。怎麼一堆人還在鬼打牆

有時間的→親自去辦報廢→備齊文件→親洽國稅局申請→回家等著收5萬元支票或匯款入帳


沒時間的→買新車時,請業務員處理報廢→別人去跑國稅局→在家等著收5萬元支票或匯款入帳
(

另外,決定要報廢車的,如果可以,儘早去報廢掉。以免多繳稅金 或 可先去辦停牌
看完上面的討論跟新聞公告流程分析圖等報導

老實說我完全沒看到『將貨物稅退還到消費者帳戶』的字眼,大多都是說交由新車經銷商處理

當然法案尚未正式公告大家都只是猜測能退給消費者最好,廠商是不敢把退稅的5萬吞下去

但如果是退給經銷商那遊戲規則還是車商主導,能夠拿回手上的有多少也只有車商知道了

Car-Jet wrote:
看完上面的討論跟新聞...(恕刪)


總統雖還未公告,但官方訂定的貨物稅減徵退稅辦法已訂定並公布,詳情見財政部賦稅署網站。

shunwang wrote:
總統雖還未公告,但...(恕刪)


感謝大大的告知,但我有看條文就會昏睡的病...

還是不明白既然條文已經公佈了,但還是很多人包括我對於退費的對象不清不楚

當然退費對象是消費者,但如果是經由新車經銷商那就只能照車商的遊戲規則走了對吧
我比較想知道如果家人有買車.

買的名下是親家的(有拿殘障手冊)

這樣我媽名下車子報廢可以抵5萬嗎?


先購車後退稅, 如何退?目前很困惑

蘋果日報新聞:民眾可選擇讓車商委辦退稅最方便也最快,也可自辦,車輛報廢或出口後,憑相關證明文件(環保署報廢證明或海關出口報單文件)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退稅。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30/764520/

U-CAR卻提到:某些消費者於民國104年7月8日至民國105年1月8日期間購車,但等到民國105年1月8日法令生效後,再申報出口或舊車報廢,如此一來如何退稅?在詢問國稅局之後,國稅局表示,屆時都會將退稅的錢交給車商,依各車商處理方式的不同,車主需再詢問買車的車商如何取得這退稅的5萬元。

http://news.u-car.com.tw/28858.html

lutewu wrote:
先購車後退稅, 如何...(恕刪)


很簡單
政府相關的事,當然看政府如何訂定規則
不是蘋果日報記者說了算
是政府公布的施行規則說了算
所以,去看賦稅署的流程圖吧

至於,有些人以譏笑的口吻,加上想當然爾的自我推想來揶揄他人
不予置評

至少,到目前為止,我還沒看到政府明文說"個人可以備齊文件,直接向國稅單位申請退稅"

黃金体驗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如果家...(恕刪)

買新車車主與舊車報廢車主不是同一個人時
必須兩者關係是二等親內且同一個戶籍才有資格

你親家與你母親不是二等親內,沒有符合條件

shunwang wrote:
總統雖還未公告,但官方訂定的貨物稅減徵退稅辦法已訂定並公布,詳情見財政部賦稅署網站。


目前只有辦法的"草案",而且預定1月5日才公布

"該部預計於105年1月5日預告「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草案"

原文出處
shunwang wrote:
總統雖還未公告,但...(恕刪)

以104年底,行政院國發會公布「獎勵消費、振興經濟」方案,
其中補助農民購買小型農機補助,因農委會每年本來就有編列預算給真正的農民身份補助「農機」購買款項,
而這次就是要鼓勵「消費」,你只要購買農會認定的農機「類型」,諸如割草機、中耕機、電鋸、搬運機…,
1萬元以上(補助3000元)不等;重點來了,要先到農會登記,非農保農民也可以,購買農機後,取得發票、出廠證明、備妥身份證、戶口名簿(每戶只能補助1次,所以要登錄戶號)私章等,到鄉鎮區公所農業相關課室,申請一張農機使用證明,再回頭向農會承辦人繳交以上資料,審核後,補助的款項就會匯入申請人的帳戶(農會帳戶較方便)。現在汽車獎勵報廢舊車、剌激消費,如何發放?由哪個單位發放(因為需匯款,例如農會、郵局…),協辦審查、車主親屬關係認定等相關單位(如監理所、戶政單位),可能還沒有定案,由哪個單位執行?我自已申請買一部揹負式割草,這些流程我都了解,所以再等等就會有正確的規定補充公告,現在就可以先鎖要買的車款,並準備報廢舊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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