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elli wrote:超額是法院審理完畢後...(恕刪) 想請教因為小弟沒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過不知道以下理解是否有誤當發生事故時,聯絡保險公司代為處理保險公司會與對方進行賠償協商,若金額合理保險公司會直接理賠但若金額不合理(例如財損5萬對方要求50萬)的情況下會進入法院判決縱使是進入法院也是由保險公司出面(畢竟是他們要出錢)要保人理論上只有在對方提起刑事訴訟才需出面這樣有誤嗎?若金額、法院都是自己談自己跑好像就不需要保險公司了
縱使是進入法院也是由保險公司出面(畢竟是他們要出錢)==> 第一次要本人陪同保險公司代理人,後面簽署代理證明,後續才全由保險公司處理若金額、法院都是自己談自己跑好像就不需要保險公司了 ==> 那錢若自己賠...的確不須保險公司若錢要由保險公司出.保險公司不會讓你自己談
瘋老鼠 wrote:去年買了一台老老老...(恕刪) 我只會保這樣....1. 強制險2. 第三人責任險-傷害 (每一體傷死亡300萬/每一事故總額600萬)3.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 (每一事故50萬)4. 駕駛人傷害醫療 (住院日額1000/死殘100萬)5. 超額責任險 乙式 (保險期間內1000萬,不含酒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