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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被車撞到,該如何解決???

基本上不管紅燈綠燈黃燈,只要踩在班馬線上行人擁有絕對優先權 這就是所謂的帝王條款

不管怎樣只要行人走在斑馬線上 法律就站得住腳~ 不過騎車過斑馬線就不要來"輝"了

對方不理~告他就好了!很難嗎?(單據請收集齊全)

80歲還開車趴趴照 根本是出來害人(反應能力根本低弱) ~怎會有人說小朋友闖紅燈~無言
james063 wrote:
在去年12/25晚上...(恕刪)


行人只要走在班馬線上是帝王條款
無論燈號
當時應即就醫且報案
事後有報案三聯單
初判表及診斷證明
逕赴事故地點管轄之地院檢察署
按鈴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james063 wrote:
另外,發生事故的狀況下,保險公司到現在沒有聯絡正常嗎?
應該是多久連絡是合理的??


樓主可以自己連絡保險公司..............


james063 wrote:
在去年12/25晚上...(恕刪)



要取暖也麻煩口氣好一點,來問問題不如上法院告當事人。
1.沒說明你的兒子是有在斑馬線上嗎?

2.別人闖黃燈撞到你兒子就是不遵守交通規則(雙方都有錯
2.1 車子不能闖黃燈 並要減速慢行
2.2 在黃燈時候,行人是不可以走的?

3.如果口氣這麼差,就別來問,反正是你家的事又不是我們的事情。

斑馬線是無敵條款,行人走斑馬線,任何車輛撞到,幾乎要負全責.
我就看過警車,不小心撞到行人(車輛死角),只能說依法處理.叫另一組人,來量現場圖了.
直接提告過失傷害~(但刑罰不重)
基本上可以讓他門加速動作~
順便請教一下承辦員警有沒有什麼意見
過失傷害基本上很容易成立,但是刑罰不是很重,
文中您說到對方約80歲左右的老阿伯,所以應該會稍微在意吧?
過失傷害基本是以刑逼民的一個手段
如果就如文中所講的,保險公司這麼皮....
那記得什麼都要準備單據,通常沒單據你會比較沒立場
另外肇事責任通常也要將近一個月才會出爐
不知道保險公司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才沒跟你聯絡?

RiskYC wrote:
樓主可以自己連絡保險...(恕刪)


我不知道對方的保線公司是哪家


lanewgo wrote:
要取暖也麻煩口氣好一...(恕刪)


1.我不是取暖
2.請問哪裡口氣不好了??

SinglePluto wrote:
1.沒說明你的兒子是...(恕刪)


請將本文看清楚,請問哪裡口氣不好了???
處理關鍵在於

1有無報警(報案三聯單)
2你小孩自己有沒有保險
3兩造後臺夠不夠力
對方拖延不處理應該是在等初判的結果,你有證人的狀況下,如果不想等就直接以刑逼他出來面對,直接去警察局(不用事故發生地)告傷害就可以了,保證他立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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