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ete wrote:想太多,高速公路計程收費就收得比之前還多呀改隨油徵收絕對收得比現在多...(恕刪) Yes. 絕對會收的很多,倒楣的還是小老百性.而且收得多, 還不一定都入稅收.就像樂透彩一樣, 營餘要作公益XXX沒錯. 真的拿去做了公益, 但是原本就已經有撥預算的公益還是被抽走所以公益的錢沒有多多少.但是錢變向的被弄走了...這就是手段.
一般家庭自用小客車一年都開不超過兩萬公里的營業車輛開超過兩萬的根本是小意思 超過十萬的也不少目前的稅制來說 已經是拿自用小客車補貼營業用車輛如果隨油徵收這個補貼效應就不見了 政府又要想一套補貼營業車輛的方法
計程車納入大眾交通工具而給予補貼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不公義的事情!!!那一般租賃車行的車也應該要納入,不是嗎??計程車司機辛苦賺錢?那我們呢?我們一樣都是付出勞力、付出心力賺錢的老百姓!按理說,只有捷運、公車可以算是大眾交通工具!連飛機都不應該算!至於大宗民生物資必要的運輸成本則應該市政府另外編列補貼!
loveshe31017 wrote:大眾運輸業你是指私人...(恕刪) 行政院在 2008年還想擴張範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2條」修正條文,讓三大貨運業包括遊覽車、小貨車租賃業、小客車租賃業,全部免徵汽燃費和牌照稅,不過民眾反彈聲浪強烈,行政院發言人史亞平15日表示,行政部門一定會維持公平正義的原則,積極和立委溝通。看來有人用車賺錢,稅金全民買單 -> 這是政府鼓勵的喔~現在不知道通過了沒有,反正拿著補助砂石車繼續飆,計程車鑽,一般民眾乖乖開車上路被貨車撞死活該~重判一年,脫產,人生又再廉價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