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者呼吸 wrote : 任何人剛開始都會為市井小民著想,等事業做大了,自然向大公司大財團靠攏,網站也是如此,在01不能批評toyota就是最好的例子...(恕刪)





bao815 wrote:
若是01真的想執行身分認證來決定刪文與否
何不利用我註冊的email和電話來和我聯絡?
而是用不太可能天天check的私人訊息?
結果我看到私訊已是4-5天後的事
莫非01在壓力下也想將文章刪之而後快?
而且
對方和本人之間的買賣糾紛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根本不會發生chiang大所說射後不理的情形
況且事情發生在1年半前
那01現在要我提供身分證影本以為我的發言負責的考量點在哪?
如果我提供不起訴處分書給您(上面就有我的ID和地址了)
但是要請站方給我一份保證不將各資外流的証明
是否可將文章復原?
chiang wrote:
01不會怕有什麼壓力,車廠原廠我們都不怕了,一個區域的車商對我們來說又會有什麼壓力
我在前端已經解釋過了,一切都是依規定處理,對你來說你現在的發言都是站在你自己的角度去看事情
但是對於我們來說,你或是車商我們都不認識,我們只能依訂下的規定來處理事情
只要符合規定自然就不會移動該篇文章,如果你還要堅持認為我們之刪之後快,那我就覺得也不需要再說解釋什麼了,你自己已經有主觀的想法,我解釋再多次你也只會相信自己所相信的。
bao815 wrote: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其他網友也提出了他們的觀點
我也提出了"本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不可能跑掉"的佐證
如果01一定要這樣做,相信各位網友心中會有一把尺
而且把事情推給對方的"主觀意識"而不思考自己的作法是否合宜也不是一個領導人明智的作法
我也不需要再說
但是你並沒有回答我
就是我要如何來恢復我的文章(48小時沒回復私訊就移文實在誇張了,為何不用註冊時的電話和email)
還是就這樣永遠在回收桶裡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