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馬尼 wrote:我知道啊~ 所以有把...(恕刪) 你應該舉一個判決案例,內容是汽車違規右轉,導致與他並行的機車緊急剎車,但機車車主沒撞上汽車,而後方有一台跟太近的機車,卻因此追撞上前方機車!若有這類的判決案例,會比較符合樓主的需求!追撞事故在台灣的責任區分,一般大多是遵循後車與前車之間的相鄰關係(ABCD),也就是B車對A車,C車對B車,D車對C車,還沒看過有判決案例是D車要對A車負責的!
ianvam wrote:不要攻擊小弟保持安全距離不夠遠已經保持距離了車速也不快只是剛好紅燈放行所以保持的距離會逐漸縮短再加上別人違規導致這場事故(恕刪) 後車撞前車就認了吧撞上去還說有保持安全距離....無言了機車違規主要是跟小黃有關西如果小黃撞到機車然後你又撞小黃你也沒辦法叫機車賠一碼歸一碼總之後車撞前車幾乎後車只有塗牛屎的份別老是有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這種想法好好檢討自己開車的方式開車上路在市區就是要專心反應不夠快車距就拉大一點
alex0719 wrote:哀 很同情樓主一些說...(恕刪) 說的很好一個是現實情況一個是法律就我來看前面也有人說到計程車煞的住為何樓主煞不住就法律來看此次車禍跟那機車沒關係如果計程車也撞到他就有關係但是現實就是...機車闖紅燈連帶彈簧效應撞上開車還是要專心一點
我有位朋友,也有類似情形,當時交通擁擠,他綠燈的時候就出停止線了,一直塞到亮黃燈了,前面的車子慢慢前進了,他也跟進,不過當時義交比個手勢要他停止,於是他踩住煞車。不幸的事情發生了,後面兩台追撞,他沒事,第三台追撞的,也硬是要說這是我朋友的責任,當然結局跟你一樣,理由也一樣,追撞的要賠。
說實話,就是後車未保持足夠的煞車距離!!!中永和本來就是擁擠路段各線道都有各式車輛,常在那邊行走真的要多加小心~甚至部分道路還有前兩個路口內側是禁行機車、後兩個路口也是內側禁行機車,但中間卻夾一段大概20m內側無標示,但警察就說那邊沒有禁行機車,所以機車可以在那邊切到內線後左轉~~~~所以要嘛~慢一點,留足夠反應時間的距離,不跟錢財過不去要嘛~煞車去加強~就這樣~沒那麼多有的沒有的!!!
很官腔的說法...沒出大事都不會主動去追查...除非大大自行找出證據...但這種不是大事故的...基本上都是認賠了...之前家姊的車出車禍追撞前車...起因是前方大貨車物品掉落...前車緊急煞車導致家姊煞車不及撞上前車...判賠結果...大貨車7成我方3成。
錢馬尼 wrote:我知道啊~ 所以有把...(恕刪) 其實樓主可能也無法對那台機車怎樣~照因果關係來看~只有騎士和小黃有因果~而樓主是跟小黃有因果~因果不能無限擴大~不管小黃遇到什麼情況煞車了~樓主都會撞上的~並不是因為機車有違規樓主才撞上去~如果小黃不追究那台機車~那樓主也沒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