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at wrote:
故事有點長........(恕刪)
我會如您的初衷,堅持開一張肇事逃逸跟逆向行駛的罰單給他。
然後一樣跟他收修車的錢。
這些人不把人命和法律當一回事,但會把錢當一回事。
下次他想到要付出這麼多錢,他"應該"會小心一點。
您~真是好人。
之前有一次車禍,對方本來還想開走。
後來警察來時,對方跟警察說我是縮減車道,所以匯入時撞到他。
到警局備案時,看著現場鑑定圖,我詳細寫著我已經匯入車道,靜止狀態下被他從駕駛座門一路嚕到葉子板。
他看到這狀況,馬上改口顧左右而言他"我要去台大上課,我一個早上xxx錢....@#$!@#%!1"。
我聽到這就肚爛,我回他"我也是上班族,我也不喜歡發生這種事"。
但我也跟樓主一樣好心了...
所以我問他"不然你修你的車,我自認倒霉,我自己修我的車"。
他竟然跟我說"嗯... 我再看看,我要保留追溯期六個月"。
這到底是什麼狀況?
所以我跟他說"既然這樣,那就送鑑定,我出錢。不過,如果出來責任在你,我連鑑定費都要你出。我車子也不會是自己漆筆補一補,我會進原廠重新鈑烤,這錢也會是你出。"
反正我到時候叫保險人員跟他處理後續就行了。
他最後竟然坐在那裡裝聾子...
反正我假也請了,我就跟你耗。
耗到十點多,該做的動作也做完了,警察就把我叫過去問情況是怎樣。
一個年輕警察,很nice。
在我把上面的經過跟他講完後,他的表情很有趣。然後他說"那我來問問他."
他們談,我就走去看我的車。
後來對方走出警局門口站在那,我就問他"現在打算怎麼辦?"
他遙望著遠方,看都不看我一眼,說"那就自己修自己的吧?"
你不是一早上幾萬上下?你不是很有理?你不是要保留追溯期?
我心胸不夠寬大,我容不下這種得了便宜(做了錯事)還賣乖的人~
已經事過境遷,但看到版大的經歷,看到路上竟還是一堆這種人,這鳥事又浮現心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