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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九和定位事件的 MMC 正式聲明

哇!!!!!最新戲碼跟我前日po文猜測果然有點雷同.....

唉!!不管後續如何演下去
我想,短時間內要消費者重拾對於九和的信任應該是很難了
畢竟,九和的協力廠商亂搞是一件事實
既然要車廠改過,那早早就要公布或去告發消基會
不是等不到六位數賠償金再來說為了公眾利益
如果車廠給了六位數,那是不是就不公布不告了
車廠有錯,你要告訴大家要注意要車廠改過
一開始就要做了
中間又出現了"非對等性賠償金額"時
你要大家相信你是為了公眾利益

但車廠還是錯......事實
單就實務上提供一下「賠償」損害的原則,
1.首先本件車主如認定九和有「詐欺」之嫌,並因此受有損害,即九和明知未施作定位之狀況下,仍依此名目向車主收費,在刑事上是可以提出告訴,該工事之負責人可能因此背詐欺罪名,而車主並可依民事法律關係主張損害賠償。
2.但是民事上的損害賠償係以填補受害人所受之損害為主,即加害者填補受害者因此所受損害,損害包括具體可量化及精神上之損害,舉一例,例如在車禍事件上之損害填補即包括車損、財損及醫藥、勞動力損失等可具體量化及依衡量雙方經濟、家庭等因素所定之慰撫金等,然重點是損害之填補並不在使任何一方因此更受有利益,因此,主張受有損害之一方在訴訟實務上是要舉證證明自己所受損害之額度。
3.當然損害賠償係屬民事責任,雙方當事人就解決紛爭之方法達成合意即可,並不一定要循訴訟解決,所以才有本件所說歷經3個月之協商。
4.至於九和公司如果在賠償被害人後,當然可依合作契約向協力商廠求償,除非此一欺罔行為,是九和公司授意,那該協力商廠如同九和公司手足之延伸,其行為當然視為九和公司之行為。
5.至於賠償之金額,如前所述,是可以由當事人協商合意以解決紛爭,如果有一方不接受,當然就不成立了,如一定要走到訴訟程序,一切都要回到舉證責任,而且所有賠償有一定之行情,不可能脫離社會生活之實際狀況,簡單的說,假設在相同條件下,撞破進口車的擋風玻璃應貼償之金額,應該是高於國產車的。
6.回到本案,其實說穿了,就是九和公司被抓包在先,錯在前頭,九和公司是無法將責任推給合作廠商,因為車主是將車交給九和修,費用也是九和公司向車主收,甚至發票都是九和開出的,九和與協力廠商間之關係為何?如何計價?均與車主無關,是否訴諸媒體或公評,甚至以此為向九和協商之條件,係當事人自行衡量。但如九和公司賠償後,是可以向協力廠商再求償,只要九和可以舉證,求償內容包括因此受損之商譽,但車主想要得之填補,還是要九和公司可以接受,如果無法達成共識,惟有訴訟一途,交由司法解決,但一切損害都要舉證。
你我均不是當事人,也不知道當事人之〝奇摩子〞如何,要求之賠償是否適當,非旁人可置喙,當事人可循適當之途徑解決,但不脫二個原則,即受害者有關損害之舉證責任及因此而生損害填補。
第一發言,實有諸多不當之處,敬請指教。
Shifter01 wrote:
該車主要是自稱是MMC會友
九和找MMC確認其會友身份就沒有法律問題

而且個資法的條文並沒有無限上綱
而且MMC註冊時登記的資料很有限
反而九和能掌握的車主資料應該是更豐富吧



但是九和跟車主的事找MMC確認有什麼用?又有什麼目的?
MMC會長非九和官方又如何能得知包含工作姓名等資料,甚至連一些車主的小事情都知道~
相信九和知道的資料連MMC會長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個資法的條文雖沒有無限上綱,但九和這樣的做法卻不免讓人擔心車主的個資外洩~
這個聲明真的沒有什麼說服力...只是轉移焦點至800元及10位數的金額對比,如果說九和只想賠800元也可以,那麼所有曾在九和廠做定位的人是否可得到退費?我不相信這間廠只幹過這一回.

至於(詐騙),如果有人去醫院動手術,結果只是把肚子切開再缝起來,就說治好了手術非常成功,再收一筆醫藥費,這樣是否算詐欺?

去做定位應該就是車子(安全)感覺有問題,如果是這樣的廠家這種處理方式,那麼在安全上則是非常大的疏失,如不幸發生意外,要算誰的?

而且開客戶的車闖紅燈,在路上飆車..... 品德真的有蠻大的瑕疵..

800元定位廠家收300,九和什麼都不做就收500,連廠家品質與督導都不做,這錢也收的下去??

800元x20倍=16000元????? 一間九和只做過20次定位?
賠償是要的!
但是應該是要賠償所有在該家保養廠定位的人!
而不是單純苦主一個人!
如果今天九和直接給苦主6位數字的賠償款 那請問這情是不是就此曝不了光?
大家一樣還是把車送回九和 九和一樣把車丟給那家定位廠商!
先論苦主想要的是什麼 但是九和如真的是有心處理這件事情 絕對不是單單的賠償苦主6位數的賠償款這樣了事!
小弟覺得九和應該事要拿出大企業的魄力解決這相事情才對!
如果苦只針的拿到了6位數的賠償款 那其他的車主是不是也要拿到?
如果只有賠償該位車主 那其他的車主的權益又在哪?
小弟淺見"賠錢不是重點 解決事情才是重點!"
會大:我們挺你阿!!

Tim

PS:建議大家客觀來看這一個事情QQ。

MMC 都是無辜的!!
車廠竟然開了維修工單要車主買單,車廠完全多沒做卻瞞著你說所有工單上的項目都完成了,請你付帳你願意嘛!
車主不是被XX那是什麼?
如果你可以忍受車廠這樣對車主的車施工哪就自己帶大把鈔票去車廠吧!!
去體驗花錢是大爺也是〝盤仔〝的新體驗吧!雙重體驗
reverser wrote:
這個聲明真的沒有什麼...
800元x20倍=16000元????? 一間九和只做過20次定位?
(恕刪)


賠多少和他做幾次定位沒關係的
就好像我發現泡麵有蟑螂, 因為該廠賣了2億包泡麵
該泡麵45元, 我可否求償45*2=90億

就算其他車主也是權益受損了
也是由其他車主去求償
為了公眾利益而公布的事件在01發生過太多次了


最後沒有下文的比較多啦


九和的協力廠商說它沒有做定位就收錢嗎

在上定位機前它的黑手技工也有調了Toe

又車主後來去找的定位也是調Toe的定位呀

就一個用定位機調
一個用Toe板調
一樣收800

九和的工單上也只是寫"定位/前輪-修理"

台灣.........................................


公眾利益

加油吧
以打造終極 Skyline GT-R 為目標的職人 http://roadflight.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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