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55樓之內 已經有些人提出吃這類口香糖確實會打噴涕
所以有些人會 有些人不會
你如果不會那要恭喜你 但這是體質問題 不能把它算成對錯問題
開車時打噴涕會不會車禍是機率的問題
是確實可能會發生的
你沒發生過可能是你運氣好還沒發生
也可能是你控制力過人你可以很自豪
但你不可能永遠運氣好 也不能要求別人和你一樣有過人控制力
既然如此 樓主在看了廣告相信廣告而食用後發生車禍
儘管機率不是非常高 但就是發生了 誰能保證下次不會有其他人也發生
所以要求廠商加註警語會過份嗎 邏輯很奇怪嗎
還是你對於廠商只想賺錢 怕影響銷售 在已知情的情況下
仍不提供對等資訊 (減少誤導 把選擇權還給消費者) 不加註警語的心態你能接受 ??
我的心裡隱藏兩個夢 一個想要愛一個自由
我的生活兩個角色 白天冷靜 晚上狂熱
請問你那裡奇怪 ??
對樓主來說
確實是因為吃了口香糖打噴涕而車禍
基於這個事實 (對你可能不是 但樓主自己知道是)
要求廠商加註警語
這個邏輯那裡奇怪 ??
你說的是舉證的問題
當然不好舉證
但那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不好舉證不代表樓主提告有什麼不對
舉證到什麼程度 法官怎麼判
到時自然會有定論
但是請你告訴我
樓主的邏輯那裡奇怪 ??
基於一個確實發生的事由提出訴求很正常啊
或許在台灣很少人這麼做
可以說稀有 但是不奇怪
只是很多人回文都在揶揄說
大便脫肛要告馬桶
吃麵燙到要告麵攤
喝水嗆到要告飲料商
自己開車打噴涕不會車禍.........
這類說法邏輯才似是而非
胡亂比喻 還是你認為那些比喻等同於樓主的情況
請想一想 或者你可以提出奇怪的地方 ??
我的心裡隱藏兩個夢 一個想要愛一個自由
我的生活兩個角色 白天冷靜 晚上狂熱
jasonsheu wrote:
對樓主來說
確實是因為吃了口香糖打噴涕而車禍
基於這個事實 (對你可能不是 但樓主自己知道是)
要求廠商加註警語
這個邏輯那裡奇怪 ??
你說的是舉證的問題
當然不好舉證
但那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不好舉證不代表樓主提告有什麼不對
舉證到什麼程度 法官怎麼判
到時自然會有定論
但是請你告訴我
樓主的邏輯那裡奇怪 ??
...(恕刪)
浪費社會資源 浪費網路資源
"事實"? 怎麼證明?
我只看到一個xx莫名奇妙的把肇事原因跟口香糖畫上等號
確實發生? 你哪隻眼判斷得出是確實發生? 憑維修單據+口香糖包裝 ?
沒法證明 樓主小心事後反被廠商告污告
如果你這邏輯都能成立, 那太好了, 以後我車上都要放一包, 出車禍了我就推說是因為吃口香糖打噴嚏害我撞車 要求口香糖廠商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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