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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貴的口香糖開箱文 [一個噴嚏四萬] (04/30 更新)

補充一下~~

這55樓之內 已經有些人提出吃這類口香糖確實會打噴涕

所以有些人會 有些人不會

你如果不會那要恭喜你 但這是體質問題 不能把它算成對錯問題

開車時打噴涕會不會車禍是機率的問題

是確實可能會發生的

你沒發生過可能是你運氣好還沒發生

也可能是你控制力過人你可以很自豪

但你不可能永遠運氣好 也不能要求別人和你一樣有過人控制力

既然如此 樓主在看了廣告相信廣告而食用後發生車禍

儘管機率不是非常高 但就是發生了 誰能保證下次不會有其他人也發生

所以要求廠商加註警語會過份嗎 邏輯很奇怪嗎

還是你對於廠商只想賺錢 怕影響銷售 在已知情的情況下

仍不提供對等資訊 (減少誤導 把選擇權還給消費者) 不加註警語的心態你能接受 ??






我的心裡隱藏兩個夢 一個想要愛一個自由 我的生活兩個角色 白天冷靜 晚上狂熱
jasonsheu wrote:
這55樓之內 已經有些人提出吃這類口香糖確實會打噴涕

所以有些人會 有些人不會
...(恕刪)


提出, 不是證明

此案件 樓主是原告, 口香糖廠商是被告

原告要如何舉證吃口香糖會打噴嚏? 有任何研究文獻嗎?

原告要如何舉證打噴嚏會出車禍? 有任何公正第三方的數據嗎?




最最最重要的是~~~原告要如何舉證開車當時有吃口香糖?! 有攝影嗎? 有人證嗎?


樓主提出的只是合理性的懷疑, 不是直接證據.

法律是講求證據的, 相較於廠商有提供人體實驗的數據, 你認為誰的勝算高?

你認為沒有直接證據 廠商就該花錢重新更改包裝?

那每天被這樣搞 生意都不用做了
claude730322 wrote:
提出, 不是證明此...(恕刪)


不意外

很多業者都打著消費者至上的口號來做生意

想說這樣可以吸引消費者

誰知有些人會解讀成只要花錢就是老大~自己要怎樣都可以

所以奧客才越來越多

就像不久前有人去吃pizza hot

餐廳說明要出示優惠本卷才能享有優惠

天曉得有位老兄聰明到用iPhone把優惠卷拍下來當本卷出示

被餐廳拒絕給予優惠後就上網取暖說是pizza的錯

我真懷疑這些自我中心的人怎麼都不會覺得臉紅
上一篇回文是針對你說樓主的訴求邏輯很奇怪

請問你那裡奇怪 ??

對樓主來說

確實是因為吃了口香糖打噴涕而車禍

基於這個事實 (對你可能不是 但樓主自己知道是)

要求廠商加註警語

這個邏輯那裡奇怪 ??

你說的是舉證的問題

當然不好舉證

但那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不好舉證不代表樓主提告有什麼不對

舉證到什麼程度 法官怎麼判

到時自然會有定論

但是請你告訴我

樓主的邏輯那裡奇怪 ??

基於一個確實發生的事由提出訴求很正常啊

或許在台灣很少人這麼做

可以說稀有 但是不奇怪


只是很多人回文都在揶揄說

大便脫肛要告馬桶

吃麵燙到要告麵攤

喝水嗆到要告飲料商

自己開車打噴涕不會車禍.........

這類說法邏輯才似是而非

胡亂比喻 還是你認為那些比喻等同於樓主的情況

請想一想 或者你可以提出奇怪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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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opp747 wrote:
不意外很多業者都打著...(恕刪)


樓主的訴求是什麼???

1.加註警語

2.捐對等的錢給慈善機關

請問樓主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嗎 ??

這樣可以讓你說成是奧客 自我中心??

樓主做這個動作最原始的動機是什麼 ??

無非是希望不要再有人發生相同的事(相信吃了開車會有精神 但是未善意提醒打噴涕會有的風險)

以前未發生 廠商未加註 不能苛責廠商

但是已經發生了 並且未來還可能再發生

所以要求加註警語 是你眼中的自我中心?? 是你眼中的奧客 ??
我的心裡隱藏兩個夢 一個想要愛一個自由 我的生活兩個角色 白天冷靜 晚上狂熱
你可以先去告地下室停車場佔地太小,害你車撞到.

再去告車廠.車子太爛.才輕輕碰一下就撞成這樣.

順便告告你鞋子及衣服褲子的製造商.因為穿著它們.

才防害到你的肢體行動,以至來不及踩煞車.

最後再去告板上看你文章的這些朋友.

因為他們都在看你笑話.
jasonsheu wrote:
對樓主來說

確實是因為吃了口香糖打噴涕而車禍

基於這個事實 (對你可能不是 但樓主自己知道是)

要求廠商加註警語

這個邏輯那裡奇怪 ??

你說的是舉證的問題

當然不好舉證

但那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不好舉證不代表樓主提告有什麼不對

舉證到什麼程度 法官怎麼判

到時自然會有定論

但是請你告訴我

樓主的邏輯那裡奇怪 ??
...(恕刪)


浪費社會資源 浪費網路資源

"事實"? 怎麼證明?

我只看到一個xx莫名奇妙的把肇事原因跟口香糖畫上等號

確實發生? 你哪隻眼判斷得出是確實發生? 憑維修單據+口香糖包裝 ?

沒法證明 樓主小心事後反被廠商告污告



如果你這邏輯都能成立, 那太好了, 以後我車上都要放一包, 出車禍了我就推說是因為吃口香糖打噴嚏害我撞車 要求口香糖廠商負連帶責任
你提到的那些商品有廣告告訴你使用它們開車會有精神嗎 ??

又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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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這邏輯都能成立, 那太好了, 以後我車上都要放一包, 出車禍了我就推說是因為吃口香糖打噴嚏

害我撞車 要求口香糖廠商負連帶責任""

-------------------------------------------------------------

你一開始動機就錯了 ~~

善意和惡意的差別

所以廠商應該趕快把警語加上去

可以擺脫有你這類想法的人

這樣對廠商 對消費者都好 雙贏

樓主要的無非也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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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ude730322 wrote:
如果你這邏輯都能成立, 那太好了, 以後我車上都要放一包, 出車禍了我就推說是因為吃口香糖打噴嚏害我撞車 要求口香糖廠商負連帶責任...(恕刪)

這算動機不良明知故犯嗎(假設你已經知道自己吃口香糖會.....)~??
http://ucareicare.net/song.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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