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station wrote:
還是不懂... 我...(恕刪)
是指消費者取消合約賠定金(不需舉證.只要說我沒能力負擔後面款項.而賣方也沒交車.所以商品並沒損失.因此沒收訂金就OK.除非對方還能舉證有其他損失.不然就只是訂金沒了.)
販賣者取消合約加倍賠定金嗎?(要舉證)除非是因為有正當原因致使商品無法如期交貨.那就賠違約金.但有貨卻因不正當原因不交貨或不想交貨那就不能以違約金來解決了).記住要走到你該走的交易程序喔.沒有就不成立交易完成.
我不是解釋很好.不過懂意思的應該知道.
打官司.你的主訴願要正確.又能反駁對方的理由很重要.我其實都說過一些原因了.在攻防上.
所以後面才有要買主簽同意書這舉動.如果真像大家想的那麼簡單.車商跟本不需要做這動作
現在樓主標提也打了事情結束.我們也不必再多討論了
想必已經達成協議了
他沒寫出事情結束原因.我想他一定有其原因.也不用去多想了.GAME OVER
同樣的壯膽口哨文一併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