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g694 wrote:請問這樣的保險內容...(恕刪) 車會借人加保免追償,不會借人可以改限定駕駛省保費竊盜險、代步險您自己斟酌,如果有保,竊盜免折舊保留第三人500/5000/100萬大部份情況都夠了如果有殘廢增額可以加一下第三人附加駕駛人傷害險及住院日額以及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如果本身已有醫療險及意外險可考慮以上,則可以考慮刪除需注意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只理賠單一事故(非撞到汽機車),理賠情況如同強制險如果和別人車輛發生事故受傷本身保險公司是不理賠的,而是透過對方保險公司交叉理賠。以上純建議,希望有幫到您
wxvbbo wrote:請問,第三人責任附...(恕刪) 查了一下制式條文:本附加險所稱之「被保險人」,指駕駛被保險汽車之人,並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上,且經其簽名同意者為限...所以看起來是如此,但是一般人投保車體險限定駕駛/約定駕駛會去注意,wxvbbo大提到的這一點反而沒人注意,如車主為先生,配偶開車卻未列名冊,條文來看是不受保障的但這個問題還是和保險公司確認一下較妥當很抱歉未能回答您的問題。
wxvbbo wrote:車子為3年新車,請...(恕刪) 差不多了,四平八穩的保單。第三人 500/5000/20 加 超額1000萬 加 殘廢責任4500萬大概可以cover99%的風險了wxvbbo大提到的問題茲任意摘兩家保險公司制式條文對每一人殘廢於每一意外事故中之最高賠償責任以本附加條款所載保險金額為限,不受主保險契約所稱「每一個人」保險金額之約束,但對於每一意外事故最高賠償責任仍以主保險契約所稱「每一意外事故」保險金額為限每一殘廢者於每一意外事故中之最高賠償金額以本附加條款所載保險金額為限,不受主保險契約所稱「每一個人」保險金額之約束,但對於每一意外事故總賠償金額仍以主保險契約所稱「每一意外事故」保險金額為限個人解讀是(詳細仍請和您的保險公司確認):每一殘廢者於每一意外事故中之最高賠償金額以4500萬為限,不受每一個人500萬保險金額限制但每一意外事故總賠償金額仍會受限於每一意外事故總額5000萬額度。以上純建議,希望有幫到您
舊傻男人 wrote:有些狀況下殘廢因為...(恕刪) 感謝大大的無私與熱心分享stan8880 wrote:如果sj0109大...(恕刪) 感謝樓主無私與熱心分享請問保單可以修改嗎還有乘客險見仁見智是何原因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