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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換新五萬停駛過戶回收持有一年問題

smoky6996 wrote:
不管怎樣就是要登記在你名下滿1年以上才符合法規
車輛2020年7月1號過戶給你,2021年7月1號滿一年才符合才可辦理報廢申請輔助
政府不會傻到讓你拿沒有正常繳牌照燃料稅的車輛來使用輔助


這是正解啊。
持有的意思是 "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之下"
既然回收廠把車壓掉了,你就已經不再持有車子了
所以,不符持有一年的規定,不能領!
不管車子註銷、繳銷、停駛!

明年再報廢Ok
1.監理站開出 報廢單
2.拿報廢單,到報廢場請他開一張「廢機動車輛報廢回收管制聨單」←有了這張就能抵5萬了

怕的事!搞不好你原本的引擎號碼KS ,早已不在報廢場了 沒引擎號碼,報廢場不敢開回收管制聨單。
環保局會到報廢場,抽檢引擎號碼。
altezzaclio wrote:
https://yiwei911.blogspot.com/2012/09/blog-post.html
停駛超過三個月、或超過驗車時間,復駛前則需要驗車才能復駛 (車輛停駛時如逾定期檢驗日期者,須繳逾期罰款900元)
停駛超過一年則該牌照會被註銷,需重新領照
辦理復駛需要有效期限超過 30 天的強制險

不用驗阿,我有一台車車籍還在我名下,當初辦停駛車體也早已回收,停駛期間也從沒驗過車,目前是停駛逾期被註銷狀態,註銷指的是你原車號牌拿去銷毀,不去監理站辦報廢也不會怎樣啊~也沒有罰單在我名下跟車下
如果今天我車子沒有回收還在也可以再拖去監理站驗車領新牌,因為車籍還在


你舉這條超過三個月或是超過驗車時間都是指要復駛或領新牌時需要驗車
回覆原PO疑問,導讀貨物稅法條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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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汽機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
第零條
中華民國105年2月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504513900號令、經濟部經工字第10504600560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105年7月6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504594350號令、經濟部經工字第10504603030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106年11月9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604678540號令、經濟部經工字第10604605400號令修正發布

第一條
本辦法依貨物稅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二條之五(以下簡稱本條文)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產製廠商:指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所稱納稅義務人。
二、進口人:指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納稅義務人。
三、登記滿一年:指公路監理機關核發加蓋戳記之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過戶登記書所載日期起算至公路監理機關核准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所載車籍報廢或出口繳銷之日止,期間滿一年。
四、中古汽、機車:指登記滿一年之出廠六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及登記滿一年之出廠四年以上汽缸排氣量一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機車。
五、報廢:指汽、機車登記所有人依法令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核准登記之廢車回收業者完成廢車回收,向公路監理機關完成車籍報廢。
六、二親等以內親屬:指二親等以內之血親及姻親。
七、報廢日:按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或廢機動車輛回收證明所載回收日期公路監理機關核發加蓋戳記之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所載日期之最後完成日認定
八、出口日:指海關核發加蓋戳記之出口報單所載報關日期。
本辦法所稱出口,指運銷國外。
本條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九日修正之第一項第三款施行時,尚未確定之減徵退還貨物稅案件,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第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者,產製廠商或進口人得申請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
一、於本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報廢或出口中古汽、機車。
二、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機車,該等新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
三、中古汽、機車及該等新車登記為同一人、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
前項第二款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期間,以報廢日或出口日為計算基準日。
第一項第二款換購新車期間,於本條文生效日報廢或出口之前六個月及生效屆滿日報廢或出口之後六個月期間,亦適用之。
繼承人於本條文生效之日起五年內直接報廢或出口被繼承人名下登記滿一年之中古汽、機車,被繼承人死亡時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於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以及繼承人於本條文生效之日起五年內報廢或出口繼承登記之中古汽、機車,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名下登記期間合計滿一年,繼承人本人、配偶或二親等內親屬於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得減徵新車貨物稅。
非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八日至一百零五年一月七日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並符合本條文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者,得減徵新車貨物稅。

第四條
產製廠商及進口人申請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應自下列日期起算,於六個月內向產製廠商所在地國稅局或原進口地海關提出,逾期不得申請退還:
一、報廢中古汽、機車前六個月內購買新汽、機車者,以報廢日之次日起算;報廢中古汽、機車後六個月內購買新汽、機車者,以公路監理機關核發加蓋戳記之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所載發照日期之次日起算。
二、出口中古汽、機車前六個月內購買新汽、機車者,以出口日之次日起算;出口中古汽、機車後六個月內購買新汽、機車者,以公路監理機關核發加蓋戳記之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所載發照日期之次日起算。
本條文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修正生效前非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車及前條第四項繼承之案件,申請退稅期限於前項規定期限屆滿後得延長三個月。
第五條
符合本條文規定之產製廠商或進口人因中古汽、機車報廢申請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時,應填具財政部規定格式之申請書、明細表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公路監理機關加蓋戳記之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或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
二、新汽、機車貨物稅完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中古汽、機車行車執照影本。
四、中古汽、機車辦理報廢之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
五、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影本或廢機動車輛回收證明影本。
六、戶口名簿影本。但中古汽、機車及該等新車登記為同一人者,免附。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第六條
符合本條文規定之產製廠商或進口人因中古汽、機車出口申請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時,應填具財政部規定格式之申請書、明細表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公路監理機關加蓋戳記之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或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
二、新汽、機車貨物稅完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中古汽、機車行車執照影本。
四、中古汽、機車辦理繳銷出口之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
五、中古汽、機車之出口報單出口證明聯影本及其他出口證明文件。
六、戶口名簿影本。但中古汽、機車及該等新車登記為同一人者,免附。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第七條
符合本條文規定之新汽、機車產製廠商,應於車輛出廠時先行開立完稅照計徵貨物稅,再依限檢具申請書、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向產製廠商所在地之國稅局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
產製廠商專案申請減徵貨物稅經核准者,得選擇退還貨物稅或申報抵繳當月份或以後月份申報出廠車輛應納之貨物稅。

第八條
符合本條文規定之新汽、機車進口人,應於車輛進口時先行繳納貨物稅並取得完稅證明,再依限檢具申請書、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原進口地海關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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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就在法條紅字

其實看用詞定義部分就很清楚了

三、登記滿一年:指公路監理機關核發加蓋戳記之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或過戶登記書所載日期起算至公路監理機關核准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所載車籍報廢或出口繳銷之日止,期間滿一年。

車籍在你名下超過一年就可以了


五、報廢:指汽、機車登記所有人依法令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核准登記之廢車回收業者完成廢車回收,向公路監理機關完成車籍報廢。

完成報廢的定義在於完成廢車回收及到監理機關登記報廢


七、報廢日:按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或廢機動車輛回收證明所載回收日期或公路監理機關核發加蓋戳記之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所載日期之最後完成日認定。

報廢日的定義取完成廢車回收或者到監理機關登記報廢最後完成日期

不需要糾結在持有滿一年,法條很清楚寫了車籍登記滿一年就可以了
也就是說如同我的上一篇回覆,我名下車籍還在只要去監理站辦理車籍報廢跟把當初的回收聯單找出來,即使回收廢車是在很久以前依然可以享受優惠 (但我還沒要換車阿XD)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要開證明給你,我本身就是環保回收業者,我沒收到你的車還開證明給你,沒這麼好的事吧!要是你再去別間再開一次,業者抓到不只處罰可能還會被取消合格牌照。
事實上你有拿到回收單這車表示已經被登記回收了,因為回收廠也有回收補助,有開單就是報廢完成,你可以再去監理站查看這車是否還在你名下正常狀態!
小曄曄

沒錯,重點就是原PO壓廢鐵那間到底是不是環保署回收業者。是的話肯定是有開聯單

2021-07-09 17:42
meeytea wrote:
事實上你有拿到回收單這車表示已經被登記回收了(恕刪)

不過,你們不必看車主是否已經去監理所辦理報廢註銷車子嗎?
只要有回收,就開單.
但我想也應該沒有人會去給你們回收,但又不去監理所辦理報廢.哈~
除了為了領這五萬元除外,你不會認為這是商機嗎?
小曄曄

有阿,我就是快10年前回收廢車之後一直沒去監理站辦報廢阿XD我連回收獎勵金都忘記去申請而且,先回收還是先報廢沒有一定順序,互不相干

2021-07-09 17:55
jackie07 wrote:
樓主直接一年後去監理所申請報廢車子,沒有要復駛,所以可能是這樣,不需驗車了~


規定是需要驗車,當然像樓主一樣,就不用驗了,不過可能會有驗車逾期罰單,看有沒有遇到驗車日,十年以上的車可能遇到二次.
小曄曄 wrote:
不用驗阿,我有一台車車籍還在我名下,當初辦停駛車體也早已回收,停駛期間也從沒驗過車,目前是停駛逾期被註銷狀態,註銷指的是你原車號牌拿去銷毀,不去監理站辦報廢也不會怎樣啊~也沒有罰單在我名下跟車下

停駛中是真的不用驗,之前誤解了.
小曄曄

還有,停駛超過一年本來就會註銷車牌,並不是因為沒驗車啊!

2021-07-09 18:12
altezzaclio

看來之前是誤解了,停駛中是不用驗車的.

2021-07-09 18:42
選我正解......小弟有經驗

2019年1月份小弟父親老K5(美規2200cc)因為引擎曲軸斷裂
小弟原本想修復
又面臨驗車問題(1990年1月領牌)
所以不得不停駛(須將行照及2塊大牌交到監理所保管)
後試過各種方式修復失敗(其實應該說沒人想賺)
最後因為面臨停駛期效只有一年
一年時間到不是報廢就是驗車復駛
所以在2019年12月將老K5報廢新購車扣抵5萬貨物稅

總結
停駛期間不用驗車(沒大牌也沒法驗)
復駛必須回監理所驗車掛牌
停駛車輛報廢一樣可領補助(小弟是在停駛後11個月多幾天報廢購車)
停駛必須繳清當年1月1日至停駛日前兩稅
若停駛日已繳清兩稅則退回停駛日至當年底兩稅
shaohwuai

那請問版大 ,如停駛後超過2-3年才要報廢舊換新5萬可嗎?停駛後一定要一年內報廢嗎?

2021-12-22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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