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公有地停車為何還要留電話? 除非是擋到大門口。我家樓下一樓就一個沒水準的。圍牆旁的空位占為己有,平常就用兩台機車+一台自行車占位,別人機車停過去,他兒子車回來,就隨意把別人機車移去其他人家 門口,自己停車。以前看過停車還被留紙條要求開走時連絡他。 最近不知為何,可能遇到高手,他的機車等被別人移開停車。那車一停就一兩個月,某天經過,剛好看到他站在門口跟人聊天時還抱怨這台車停這麼久,我心裡想爽啦,你好意思說別人,自己長年霸占位子,還真是厚顏無恥。顏大 wrote:當然希望陌生人停時...(恕刪)
1.佔(公有)地侵用,此舉乃是路霸,人人厭惡。2.依據公有地暨道路管理條例,經檢舉/舉發會被環保/工務局等依法拆除。3.台灣人缺乏公共道德與法制觀念薄弱,起因於這60年來政府官員公務(員)單位自私自利,偷雞濫權,貪汙瀆職等行徑,導致私心民眾上行下效所致。台灣人該覺醒與進化了,不要在一昧的當個中國阿Q自私自利、得過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