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BEST wrote:
1.可能的話,先跟警方拿到相關資料
2.先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記得,他造務必寫「肇事者」,不是「保險公司」
他要請保險公司代出席是他的事,但你就是針對 肇事者 求償
讓 肇事者 去給保險公司壓力就好
調解時,請提出「原廠恢復原狀」以及「不便賠償(按日計算)」
他說「折舊6萬」或其他的,就「無法接受」就好
頂多就是「調解失敗」...將來法院裁定,根本無需理會保險公司提出的「法律規定殘值計算方式」
堅持「恢復原狀」以及「不便賠償(按日計算)」,拖越久對「肇事者」越不利
3.經過3次「調解失敗」,就算進法庭審理
資料會全都移過去,你還是堅持「恢復原狀」以及「不便賠償(按日計算)」
他造也還是「肇事者」喔~
這樣才能保障你的權益
...(恕刪)
筆記筆記

shukima wrote:
先說明清楚,我的車...(恕刪)
修復金額保險公司不接受是他的事情.你只要不斷主張回復原狀就好.保險公司不能強迫你一定要6萬買斷.
恢復原狀就是要修.就讓保險公司去跟修車廠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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