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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舊車報廢折五萬 最後還是退給車商?

我上個月才買車(進口車)剛剛跟業務確認,貨物稅是需要拿報廢證明跟新車購車證明去跟國稅局申請
之後5萬元會匯入指定的帳戶

鍵盤手不要再說什麼圖利車商了好嗎,那你不要去辦退貨物稅就得了,當作沒有就好了阿。
shunwang wrote:
看看第一張圖綠線那...(恕刪)


會讓人懷疑的點的確是在最後的步驟
但這金額最後是退給消費者我覺得被吃掉的機會較小

若是政府以購新車補助五萬方式退給車商當補助
那議價空間被取消全部吊著牌價賣變相漲價的機會才大

因為實際用到這個政策的人就全部消費者來說還算是少數
如果因為這樣導致

1.新車取消議價空間全部調成牌價賣
2.使用該政策消費者折價少5萬
3.5萬不退給你,讓你當配備金少補多不退

我覺得怎樣也說不通

我建議有疑慮就直接去展間問業務比較快


真心建議

在目前的退稅制度下,不要讓你的業務知道你有舊車要報廢,至少要到領牌後,才告知。比較能維護你的議價權益。

不過,如果覺得你的業務是慈善心腸,先告知後再議價也無妨啦

l0919022554 wrote:
不管幾手車,要報廢就...(恕刪)
感謝大大
反正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把車報廢掉,這樣可以賺一筆報廢金

再去展示間看車,價錢都談好簽約完或是領牌後.再說有報廢單要求再減五萬

這樣對消費者的利益最大,對車商則是沒有多賺的地方,因為5萬是政府補助給車商

不過現在一定一堆車商想從5萬元中額外再獲取一些利潤

比如說:跟不了解的消費者說.如果舊車有要報廢可以再折5萬

這樣一來車子的報廢金就給業務賺走了




hanchen wrote:
我倒是覺得你也沒搞...(恕刪)

那要不要改配給制,每人每五年由政府配給新車一台,
醬才沒有圖利財團之嫌。
很多人都回覆了,覺得會圖利財團所以不爽的話,
就不要買車,或是買了不申請不就好了。
啥都想成圖利財團,那乾脆改成共產主義,
你覺得如何呢?

tomliu36 wrote:
那要不要改配給制,那要不要改配給制,每人每五年由政府配給新車一台...(恕刪)



好喔,我支持大大的理論

小弟我的需求只要Audi、BMW、Mercedes-Benz 2000cc款就好

太感謝這樣的德政了(政府五年後的燃料稅、牌照稅應該也會超徵不少)

富國民生 太好了

shunwang wrote:
真心建議在目前的退...(恕刪)


現在資訊都那麼公開了,上網查詢都可知道甚麼車有多少折價空間,再說如果覺得不放心,多問些業務比價總可以吧?

難道你買東西都是照單全收,不做比較的嗎?

a0215b0726 wrote:
這次修正法案並沒有改變現行"貨物稅率"
所以消費者減5萬元,政府補5萬元給車商

---
網路新聞--------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未來5年內,車主汰換出廠6年以上汽車或4年以上機車,在報廢前後6個月內買新車,可享汽車5萬元、機車4000元貨物稅減免。

三讀條文規定,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出廠6年、登記滿1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新台幣5萬元;此外,出廠4年、登記滿1年以上、且汽缸排氣量在150CC以下的中古機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4000元。

此外,朝野協商也決議讓換車優惠不限本人,只要是配偶或戶籍二親等內的親屬,如父子、祖孫、兄弟等購買新車,也能適用前述優惠.
-------退給消費者.
sunqwqw wrote:
http://news...(恕刪)

看了這麼多位的回文真令我啼笑皆非!如果不知道就不要用猜的然後又來酸好嗎?
1.首先1/8日正式上路的法案是基準點,新車在這前半年或後半年才有算哦!如果你的舊車(當然別太新)一般都在12年以上的比較有利哦。那麼請在1/8日後去報廢,當然報廢的錢是車主拿走了哦!
2.不是車商的折價變多了哦!基本上是你拿著1/8日後報廢的車子的單據,然後再帶著前半年也就是8/8日以後購買的新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到國稅局辦理退稅,當然稅是退到你身上哦。記得如果1/15去報廢就是8/15後才購買的新車才算半年內 。
3.有些車商會協助辦理,如果你不放心覺得是被車商賺走了,可以自己前往國稅局自行辦理。
其他如果需要知道更多細節可以私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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