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北樹蛙 wrote: 基於相同結構設計,4WD美國車重落在...(恕刪)
如果看重量差不多,就可以認定結構差不多,那rav4怎麼前兩年一直測不過?更何況Outlander 美規是acceptable。人家三菱車廠現在可沒有宣傳國產車有iihs等級安全性,人家車廠都不說了,我怎麼需要去證明什麼。車廠沒說就沒有,如果有鄉民因為相信你所說,去買車,但後來發現沒有你所推論的安全性,你要對此負責嗎?101再取得使用執照前,就已經經過層層檢驗,他當然是有認證的,我也不會去質疑。。問題是,artc的認證跟iihs相同嗎?
公平會曾經因為代理商宣稱通過歐洲NCAP測試卻拿不出證據,而處罰南陽現代跟馬自達。此後廠商宣傳安全性時,都會注意有依據,證明有安全性的舉證責任在廠商,不是消費者。
之前在鹿野,發生的偏離車道撞擊的車禍,你確定有自動煞車系統就可以降低撞擊的速度?
如果您有廠商關於這樣主動煞車系統可以降低此類車禍時撞擊速度的文宣,請提出來,畢竟安全的議題應該是要明確,並且應該要能證明,因為有會相信你的主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