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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角色 給你100個讚
StrawberryLin wrote:
那還不簡單!!直接...(恕刪)

grace1991 wrote:
小妹的媽媽最近想要...(恕刪)


20年前我在律師樓~
對付爛人~建議處理步驟如下 :
*前題-對方已付車款
這表示對方更傻~因為產權在你們手上~

*打電話給對方
警告他~再不去辦理過戶並將之前你們代繳過的款項與你們結清~
產權在你們手上~將告他們"侵佔"~
屆時吃虧的是他們~將車~財兩失

bhis wrote:
汽車屬於動產。而所...(恕刪)


樓主已經開板就闡明-
*車子對方未辦理過戶~所有權的基礎仍為樓主家庭所有~
這是得以主張的!
是對方比較傻!沒遇過詐騙集團!沒見過壞人!

哪有人買車~買房~附了錢卻沒辦理過戶~還企圖讓原產權持有人代繳規費~
享有終身免費使用權利~
殊不知~產權仍在別人手上~隨時都能將佔用人掃地出門~
樓主媽媽的朋友應該去跟詐騙集團交易~詐騙集團會非常樂意
出售所有資產"短暫給他侵占的權利"來換取他口袋的現金!!!

樓主整治這種阿白的人~
就是當一次壞人即可!
這不是法律或流程有漏洞,而是單純的被吃豆腐

因為雖然對方有付車款,可是車登記在你們下面,該急的應該是他而不是你

可是現在卻反過來了,

原因你們自己很清楚.....太軟了
怎麼會有這種朋友
早知道就給車商幫忙處理就好了

StrawberryLin wrote:
那還不簡單!!直接...(恕刪)


專業
錢已經付給我了...車還在我名下...

天下間居然有這樣好康的事...

認識的朋友要做案還來跟我現金買車??

會不會太"搞剛"了...

要我就直接報遺失了...沒憑沒據的...車跟錢我都要了!!

grace1991 wrote:
小妹的媽媽最近想要...(恕刪)



建議可以去警察局備案,
表明車主目前不是你媽.
(請警察開三聯單証明報案時間與內容..)

不然就叫警察直接請對方去警局喝咖啡等等..
(辦理車籍過戶只要雙方的雙證件到監理站就可以辦理..
不需要本人到場)

產權還沒過戶, 車子對方就開走.
就算已經付清了,但是法理上並沒有完成交易.

所以車子目前的所有權與責任還是在令堂身上.
有所有權才有使用權, 錢付清但是不辦理過戶.
理論上是沒有使用權的, 意即未經車主同意,
擅自使用他人的物品, 基本上就是侵權行為了.

說白一點, 惡人無膽,
有事情有紛爭找警察就對了..
先去注銷資料吧,稅金、罰單都是其次
真被開去做壞事可就倒楣了!
半夜去他家,如果車停在室外就把前後車牌拆掉帶回家。想上路就先去過戶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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