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 Cheng wrote:
一堆人說按照法律 可...(恕刪)
總算有人說人話了

giobling wrote:
樓主也沒說不想賠
重點是對方"沒單據"
我是知道那種單據很容易開
但除非對方真有搭車
不然真要查絕對對方會吃上偽造文書詐欺罪的
還是建議樓主跟對方要單據吧
而且要"錄音"
可以誘一下對方說有發票就一定賠
如果能錄到對方說了沒有單據最後如果真打官司又跑出單據的話
嘿嘿...說不定連對方修車錢都不用賠了
Steven Cheng wrote:
BUT , 這筆交通費 我認為給的前提是 他是用來上下班的
Steven Cheng wrote:
老實說 15000 是有點扯 如果是10天基隆到台北 試試看談談看8千或是1萬吧
甩尾豚 wrote:
對方向我索賠1500...(恕刪)
甩尾豚 wrote:
對方向我索賠1500...(恕刪)
黃日重 wrote:
假如對方是22K,去上班一天薪水不到800塊,結果每天花1500搭計程車上下班,然後要樓主買單,如此離譜的事你竟說這叫公平正義。
黃日重 wrote:
也許這案例對方不是22K,但你的回文就是修車期間搭計程車費用要肇事者全賠,完全沒管比例原則合不合理,一直強調這才叫公平正義這才叫合理。
黃日重 wrote:
在台灣有實力擁有法拉利這類超跑的車主,這種頂極玩車人仕家裡會只有這台車可用?被撞就要上下班改搭計程車?
愛天使桃子 wrote:
網路上一堆將理想論述成現實的人還真是多
但聽聽就好,現實上官司攻防是各逞所能
兩造都是為了個人最大利益去爭執
都上法院了,人情道義早拋諸腦後了
還在乎他什麼公平正義?!
判賠多少難道就對肇方公平?對被撞方正義?
法條就死死,清楚的在那裡,判決者不過是確認事因歸責
然後依法條來核算適當的範圍,做出合理的判決
法律之外的道義並非他們仲裁時的衡量
且道義2字只存乎於心,不表於理法
是裁決外的另類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