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402236 wrote:2014-12-16 18:58 by m402236 這說法有點難相信....明明就是不爽才閃大燈,大家又不是第一天開車。。。。要說霸凌,其實自己也有挑釁才會被急煞。。 從右側逼車有違法 惡意煞車有違法請問在後面閃大燈有違法嗎敢急煞 就要敢負責任這個世界真的是什麼人都有
Jack731109 wrote:如果照你所說時速10...(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_第 47 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不知樓主能否PO上行車記錄器呢?樓主說從右側超車?代表樓主死守超車道?後車要求你讓出超車道你還是繼續死守?而後車用冒死用右側車道超車後卻被你閃了大燈挑釁...造成後車的不爽?希望樓主真的能PO出行車畫面再來評斷....若後車已經變成你的前車後你又在閃大燈..不就變成是你在逼車嗎?換位思考一下....如何避免被認為在逼車★轉彎或變換車道應打方向燈★變換車道應與後方車輛保持適當車距★不搶轉、不急彎★遵守道路標線號誌規定,不搶道、不鑽車插隊★不任意使用遠光燈挑釁、狂閃前車資料來源:警政署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225/35531060/
一切等待初判表出來不就知道了,保險公司基本上也是等初判出來才會做理賠的動作對初判不滿意可以聲請鑑定,這部分就是聲請人花費了再來就是除非你的車子全損保險公司才會買回,能修復的就不可能心態要改變一下,你向前車索賠,又要向後車索賠,你的想法是不是這樣可以拿到兩倍金額對方無照駕駛不代表所有責任在他那邊,他只是會多拿到一張紅單最後還是耐心等待初判表吧!
m402236 wrote:有時間貼條文,為什麼...(恕刪) 因為我只想要第一台車賠錢,他不賠我才會公佈行車紀錄器內容畢竟對方太太還算懂事,有關心我太太跟小孩目前已跟第一&第三台車達成協議,他們共同分擔我的部分,他們的車各自處理
ofbokimo wrote:不知樓主能否PO上行...(恕刪) 謝謝您的回文,第一台車並非是從我正後方要我讓路才逼車他純粹就是任意插入我的車道且無保持安全距離我才閃他燈(閃一下)目前已跟第一&第三台車達成協議,他們共同分擔我的部分,他們的車各自處理
其實,我也常常閃那些惡意超車人的燈,有時候閃不只一下,就是看不慣,好像路是他家開的,唉!我很認同樓主,也很同情,不過,這好像也無解,我閃他燈,也只是發洩情緒而已,他也不會學乖的......看來,我的修行還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