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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停車票卡遺失懲罰性繳款之申訴

airzard wrote:
典型台灣人啊,規矩是各民間單位可以自訂的嗎?規定/命令抵觸法律無效,法律抵觸憲法無效,知道這樣的意義是什麼嗎?今年如果停車場規定遺失罰一萬,難道我們也乖乖接受?


這不是只有台灣喔,這是舉世皆然的道理,

當我們進入一家店進行消費,而且那家店也有明確規定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那麼...一但我們進入了,那就表示雙方合意這份契約,即便並沒有正式簽約,

本案例能夠圓滿落幕,是因為停車業者願意退讓,並不表示車主本身的訴求是與法有據。

舉另外一個例子來說,之前曾經有一知名的網站購物標錯商品定價,

結果一堆消費者跑去購買,事後該廠商取消交易,一概不出貨,被告到消保官那去。

同樣的一件事情,一個對消費者有利,另一個對消費者不利,

可是我們總是以消費者的立場,覺得廠商的作法不對,

契約確立後,雙方都能夠事後片面取消或修改,這樣是正確的行為嗎?

如果對於契約內容有異議,不是應該事前就提出嗎?
mark一下,7~8年前晚上我在高雄文化中心地下停車場,只停了一小時
也是停車單遺失,結果居然要從當天凌晨算到晚上11點,請他們可否調閱監視器確認,
這些公務人員根本懶得理你,直接拒絕,因為車上還有小孩就摸摸鼻子付錢走人。

再次驗證多數人認為,服務是不值錢的。
有監視器,要調出來看要不要花時間?!

我個人也認為五百元或許太多
但是到底多少才是懲罰性的罰款呢?!
多一個人力來看監視器的紀錄
這筆人力費用樓主怎麼沒提到要幫忙出

弱弱棋士 wrote:
大約一個月前,我在某...(恕刪)

philus wrote:
這跟撞斷聽車場出口桿子陪三千元一樣
我朋友撞斷高島屋的
跟他們吵了半天
說他要自己買木板來裝
後來也是降價結案


題外話,那個桿子是特製的,成本價真的要三千元,

那個桿子,為了避免傷害到顧客的車輛,

怕會有後續的相關賠償問題,所以設計為一撞就會斷掉,

一般的木板沒有這樣的功能。
太棒了
以後停停車場再也不用顧停車票卡了
感謝樓主當開路先鋒
我也碰過停車卡遺失,但最後付了400結案,
後來在我車門縫中找到....但也懶得去換"
樓主這種性格的人定會為小事凹到底,
基本上...
除了工本費
人力需不需要費用??
別說人力了... 精神需不需要費用?服務需不需要費用?時間不需要費用?
當所有人喊著台灣不是個重視服務品質的社會,
當出現爭議性卻仗著民主法治的嘴臉爭到底...
樓主自己有錯在先~~~ 但卻抓住停車場小辮子凹到底
停車場價格訂過高~~~ 沒辦法舉證樓主停車時間(我猜是懶得跟樓主玩)

看來看起都是樓主的問題才引發這一連串事件。


台灣人如果都願意如此去要求自己的權利

那台灣這些奸商就不敢亂來了,大大你真棒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
出問題就是先怪別人,
自己停車卡遺失,
怪停車場就對了!

真是個法治社會,
我想以後調解委員會應該會越來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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