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l711 wrote:
所以我想請問.....是否可同時辦理(指戶即可接受2台份車証件) 第1種和第3種
這種事應該要問國稅局,或公所的社會局(科),
在版上問只會被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鄉民炮吧!?
可能01有很多鄉民寧可殘障也不要繳稅,才會在那裡酸...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hkl711 wrote:
辦理此証只是減免牌照稅用
並不是享有可停纏障停車位用...(恕刪)
我以前家裡也有兩位身障人士,不過即使如此,我們還是只能有一台車申請「殘障車牌」。
(同戶籍)
2.『一戶一部』:身障者無汽車駕照,同一戶親屬為主車,車主有汽車駕照
(當時我們是屬於這項資格的)
其實有點不便,但也還可以接受。
之前政府甚至要打算進行更嚴格的「身障車牌」管制,因為就是有些人長期濫用殘障資源。
使得我們這些真的家裡有需要的身障人士產生相當的不便,經反應後才沒實施。
牌照稅我們倒覺得還好,一年沒多少錢。
只是如果兩台車「同時」開出門,一台載身障家人看病,一台載身障家人購物或旅行。
至少身障者進出醫院可以憑身障手册於醫院免費停車。
另一台載身障家人出遊,如有殘障車牌或殘障停車證(限該車)則可停「殘障車位」。
但如車上未搭載殘障人士者請勿使用該資源,有時候我們載著身障人士卻無車位可停。
不但要停老遠,而且對身障者來說走上一大段真的很不方便。
說實在的,非不得已我們不會使用該項資源,
因為政府對身障人士的優惠及福利已經愈來愈嚴格。
(如殘障津貼的資格限制,目前不但嚴格而且很麻煩,我們都已經不太想去申請了)
還請各位體諒一下身障朋友的處境,謝謝!
另外,樓上網友有提到以計程車方式,其實並不划算,因為它是屬於「營業車輛」。
除了駕駛人必須持有營業登記証外,每個月還須付靠行費等相關費用,保費也較高。
而且一但發生車禍,所產生的刑責須加重1/2。(印象中是這樣子)
也就是說1個戶籍裡有3個人有身障手冊,有駕照(身心障礙者需能正常開車),也是車主,那這個戶籍裡可以申請3台車免牌照稅...
而這個戶籍裡如果有第4個人持有身障手冊,但沒有駕照時,車主可以是身障者本人或者是同戶籍的親屬,來申請第4輛車免牌照稅...
上面的戶籍指的是戶籍地址,不管一個地址一戶,或分成多戶都一樣....
所以你去申請的話,應該會通過,但因為牌照稅是地方稅,每個地方機關審核的重點及做法可能會不太一樣,還是建議你直接撥電話到戶籍所在地稅捐稽關的牌照稅承辦人詢問會比較快....
另外,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八款「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交通工具,每人以一輛為限。但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一輛為限。」規定,申請免請的車輛是需要專門用來載送身障者的...
所以就算你今天可以申請通過,但如果你這台車不是用來載送身障者的,還是有逃漏稅之嫌,只是在實務上稅捐機關很難做到去查核這台免稅車有沒有在專供身障者使用.....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