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當初有種說法,是因為國道一號對於當時的政府來說造價昂貴及維護成本昂貴,所以要向用路人收取費用,台灣經濟成長,稅收得多了,國庫也比之前多太多了,為什麼變成高速公路收費成了絕對合理的政策? 之前經濟持續成長,就曾提過依法要廢掉國一收費站,後來卻成了不收白不收的態勢。
我記得小時候過高屏大橋都要收費,後來都沒收了。政府稅收多了,財政允許這樣做,省掉過站收費的程序,用路更順暢更有效率,使用率也更高。
東西向快速道路(東西向快速公路健全路網改善計畫),交通部的振興經濟預期效益是這樣說的:
1.目前西部濱海地區已佈滿工業生產設施且持續開發中,推估民國120年臺北港20,000PCU/日、觀塘工業區15,000PCU/日、桃園科技工業區11,000PCU/日、桃園航空城5,700PCU/日…等,交通量將大幅成長,惟為能使西濱快速公路、國道1、3號,能有效快速之連結轉運,須由東西向快速公路作為中間橋樑。於貫通西濱向快速公路後,東西向快速公路將有助消化西部沿海工業區車流,並可作為假日擔負紓解、導引國道1、3號飽合之車流。
2.東西向快速公路沿線緊鄰數個工業區、生活圈等,具有空間上優勢,貨物車流不需繞行至國道,可節省旅行時間及行車成本,且東西向快速公路採不收費制,貫通後對企業具有一定誘因,自然可吸納各鄉鎮、生活圈之車流。
3.東西向快速公路各路線通車後,可因應未來區域發展所衍生之交通需求及配合國家整體經濟建設,與國道1、3號及西濱快速公路,構築台灣地區西部走廊之快速公路路網,並促進西部沿海鄉鎮地方繁榮,以收便捷交通路網原有效益。
4.東西向快速公路屬「愛台12項建設計畫」全島便捷交通網-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系統整合重要一環,擘劃完整、舒適、便捷、安全的公路建設藍圖,並以「提供民眾優質的行旅環境」、「提供產業健全的物流環境」、「提供社會永續的運輸環境」為目標,逐步架構臺灣地區全島便捷交通網。希冀透過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基本路網的檢討,以健全整體的高快速公路網,並藉由高快速公路與地區道路之整合規劃,以充分發揮公路之高機動性,強化生活圈機能,促進地方繁榮與發展。
我曾當作是個德政,因為真的對於靠近山區的鄉鎮,前往靠近海邊的大都會的交通便利很多,現在說要收費,這是怎樣了? 國庫空虛需要用路人補貼道路建置成本跟維修成本? 台灣又變窮了,所以現在的政府出這招來擴大收費? 錢是越收越多吧? 要用到哪去呢? 很明顯的更多人的口袋又更空虛了。
為了鼓勵民眾自行車運動的風氣,全台廣建自行車道,這是個政策,成本低,不收費的。
我就有個疑問了,國道是個交通政策,現在說使用者收費,是說這是個國營營業項目嗎?
偏遠地區的大眾運輸絕對是個虧錢的政策,但為照顧偏遠地區民眾,政府仍然要求維持這些運輸路線。偏鄉學校是個教育政策,是不是沒有太好效益,都該撤出這些偏鄉,政府推著這些人撤出偏鄉,沒錢,出不來的就自生自滅了。
政府政策層面還真是該多方考慮,照顧更多的人。目的應該不是想辦法收更多的錢,充實國庫,照顧了官員照顧了周邊廠商,卻是增加更多人負擔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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