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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都-馬上停停車場(車子在付費停車場受損,停車場該負責嗎)


moto938 wrote:
難不成您房子遭小偷了...(恕刪)


房子繳稅是給公家單位國庫
私人停車場是營利事業
並不能相提並論

請教過律師和消保官
也都說停車場有賠償之義務
不管如何...
有某家電視媒體已經表示要採訪
其他可能會走司法途徑

這還真的有點扯~~都沒人發現嗎?

期待後續發展
這部被偷輪胎的車是啥麼車啊?
19"胎+國產圈應該損失快六位數吧!
那租房子...遭小偷是不是也要叫房東賠??
那您覺得停車費一小時要收多少錢...是否要停車場保個險
租房子 遭小偷 的例子真爛,租了房子你就有房子的使用權,別人不得隨意進出
你的房子,你的財物被偷顯然是違法所為,刑法上竊盜罪,關房東鳥事???

停私人停車場,是把財物交付私人保管,然道你繳了停車費,整個停車格空間別人
都不能隨意進出嗎?你沒這個權力吧!!當然是屬於受寄人保管寄託物範圍:
民法第590條─受寄人之注意義務規定:「受寄人保管寄託物,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意思就是指當答應為對方保管某樣事物,受託人就已經有保管上的責任義務,如果還有收費行為,則需負更多責任行為。

就像以前饒河街夜市立體停車塔發生火警,裡面的車子燒光光,停車場負責人就要負起賠償的責任阿!
不用負責的話,大家都來開停車場,把裡面的車子都賣光拆光,反正我又不用負責,有 這嘛好嗎????

cjulian wrote:
租房子 遭小偷 的例...(恕刪)


大大講的太好啦...
不能同意你更多
唉~高鐵站的地方 最好不要亂停
通常都是再很偏僻的地方
話說這真的很誇張....
像這種保險應該要負責
要不然自己負擔這個 真的挺


若停車場無法舉證 "他已負起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例如監視設備 人員巡邏 等等

應該是要負賠償責任的 當然最後還是要由法院認定 所以你現在要先蒐證 停車場根本沒有這些動作 設備

不要讓他事後造假
QQA一小民 wrote:
那租房子......(恕刪)



哈哈哈...

砲不過人...
●不要一直叫我"香腸哥",因為我並不愛吃香腸...
樓主的車應該是Accord 八代吧
不知小弟有沒有說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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