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油酥餅 wrote:前年在國道二號發生被小貨車追撞事故 , 對方保的就是新安東京海上 , 去警局做完筆錄判定是對方錯後 , 開去原廠報價維修 , 沒想到過兩天居然接到新安東京海上的業務員打來直接跟我說 你的車要修九萬 , 直接報廢好了 , 所以我不敢去原廠修理阿~~~怕他也這麼對我說...沒想到好心沒好報...
a721024 wrote:在這邊希望跟各位網友...(恕刪) 新光也是這樣我五月去左營自至新村拍照 被後面追撞, 新光要等肇責一個月 就是不讓我修 最後是對方後面撞我我沒有肇責 就全賠了現在保富邦他說有問題他會幫我代客求償 並會讓我先去維修
我對這家保險公司也沒有好印象!!兩年前 7月 被一輛違規右轉的女士 撞傷 當時停工近一個月...第一次坐救護車在醫院我一直以為我肋骨斷了耶!!還好是脞傷不過也看好久...可憐我的野狼第一次出車禍 修了6000多塊去牽車都沒注意到 我的後方向燈斷了 還能閃不過舊電線連著...從撞到 到要談和解 電話拖拉 一個月...9月初 才要找公正地點談和解...好在還有親戚在國泰...最後保險公司願意賠2W5 包含修車費+醫療+因傷請假損失的薪水...當時的經歷很不舒服 被撞得一身傷 還被對方保險人員拖拖拉拉的對待...還好哪位女士 很怕我怎麼了...事後想起來可能是沒和解 會被我告傷害吧!!所以我買新車 一定不保這家...為了我好 預防未然
若只是閃車,不會四個輪子全直直的偏到對向車道去,那是需要點距離的,另外,煞車痕,撞擊點也都是重要判斷證據,對方雖然是違規,但也已經整個車身橫越在車道上了,路權的判定不會只照幹道支道的差異來分別,直行車有優先權,但也不能逆向強行超過使用中的路權,路權屬路權,違規屬違規,保險公司對肇責便是如此判定的,況且,那只是對方的保險公司,不代表一定需要付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