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搬出老爸來求和解的戲碼我想每天都在上演我想這個小孩日後長大之後應該也是這種德行社會真的是病了.....這種不負責任的作法真的不應該...該讓他的小孩知道認錯不可恥....但是躲避不知錯就真的不可取!
先去驗個傷 肇事逃逸的必要條件"致人死傷"只要有人因該事故受傷 肇事人棄之不顧 無論對錯 都是有刑責的 屬公共危險罪 公訴利用對方想換得緩起訴或不起訴 要求對方賠償和解如不和解 在起訴後附加民事賠償以上是在下的切身經歷不過這警察也太扯了 當事人都沒到案........
大人太寵小孩了~哎~這個社會就是有這些現象再調出影帶後,我會在家用電話跟對方講。先不需要出面談,並竟對方有錯在先,對方還會主動跟你聯絡的,不需要趕著和解阿~笑面虎,2樣情,樓主歷練不夠,既然和解了,也無須不滿意,但也無須謹記在心,畢竟有困難的人還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