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Cai wrote:那版主是不是可以引用法條告那位肇事車主,毀損罪。亂扯我也會,肇事者沒有保持行車距離所以才會撞到我。...(恕刪) 告毀損罪沒這麼簡單喔~~~~因為1.肇事車主不是故意的2.肇事車主也不知道停在路邊的車子是誰的
在看看樓主的時間嚕!除了保險公司會舉證你違規停車外,最常見的還有用你的車輛折舊來砍價,那三成叫撞你的車主賠看看吧!如果那三成的金額沒多少,我覺得是否要時間和花心力下去,也要考慮...譬如三成為1-2000元,卻要搞的自己身心俱疲,倒也不值得...
我挺樓主啦!這種不肖的保險公司一定要出來賠的嘛!都說了,撞人的車是有保第三責任財損了,保險公司是在盧傻密小。像我保第一的第三責任財損,出過三次小車禍,人家第一果然是第一,都馬不囉嗦直接賠對方全部,這樣人才有續保下去的動力嗎!
bryan_tw wrote:請樓主抓好這4個字來...(恕刪) 這位樓主回答的真好~可惜我不能給你加分!!至於我有沒有違規......我確實沒有停在畫線區域.....有沒有超過10公尺? 但起點在哪?誰說的準?還好我住的是台北市~巷道都還算蠻寬的!!如果是台北縣~這樣保險公司都可以少賠了!
恭喜大大呀~雖然本來就該全賠的~不過還是恭喜你省去調解之類的麻煩事啦~反觀這社會~就是這樣病態~今天換做一個不會搜集資訊的阿伯聽到法規就嚇到~不就傻傻被唬去了廣告詞:就是比較好!(比較嚎哨吧= = 案...)ps:有人提到折舊沒錯~保險公司是有可能會要求這點,但發生在要替換零件時比較會用到,板噴之類的修復動作,一般不會去算折舊。要是它跟你拗折舊,你就跟頂他:我賣車的話~有扳噴過~中古車價可能會掉~誰負責?他可能又講:你又還沒要賣~也不一定會掉啊!這樣不接受折舊~對嗎?你就回:我車停在那好端端的~沒事被撞一下~還要我出錢? 這樣就對嗎?愈講愈high了...應該不會到這地步啦XD
wesley153 wrote:那我還想小抱怨一下~有錢辦花博!!沒錢畫標線及停車格!! 有時間上o1抱怨!!沒時間讀熟法條!!<---你覺得這樣批評你公平嗎?如果公平 那就沒話說車被撞,如果是我我也很幹! 不過 保險員她是依法 你只能說她行為惡劣 但是她還是依法你是受害者,但是依法你有違規之責 所以要能試著認賠(0~3成,看你溝通能力)~~~不過如果要爭一口氣,就不要計較成本 跟保險公司幹上吧 (犧牲時間 金錢 家庭生活 每天情緒...等)ps如果他執意要你賠3成 教你一招因為車修需時間 所以上班要搭計程車替代(不用眞搭 可跟小黃要收據寫 報給車禍主人 請他賠償每天約1000)還有跟保險公司說要修的部分包含車內清潔玻璃屑...等可能傷及家人還以車體鑑定安全 保證交車後安全無虞...等等刁難 讓保險人員煩擾下(加上要車主去盧保險公司 不然他要賠你計程車錢)並同意全修,多用創意少用脾氣我提供我的遭遇(其中一次)請您參考1.我日前車經過家門前市場 緩慢行進間遭摩托車後退 以車牌刮到我車身 一長條深痕掉漆沒凹陷這位6-70歲阿伯他問我該怎賠,並拿出僅有錢1240元(不管真假) 我沉痛深思5分鐘,跟他說 沒關係啦 不用賠啦他如獲釋放 滿心歡喜一直緊握我的手道謝不已想像不同行為造成之後情境?1. 我執意要他賠錢 甚至爭吵 我跟他不論如何 心情都會不爽 當然 時間消耗還是要的(當天一定會遲到扣錢)他若賠了錢 他一週內心情都不會很好 甚至年老又心情不好 回家罵家人..呵呵2. 今天不要他賠錢 一來他不會心情不好 我不會遲到 心情也不至於很差 因為他一直感動的謝我以及想到他不會因此心情不好一周 我想就算我拿2-3000元賠償 我都覺得不值得與不應該我只想說 我救了我自己 一整天的心情 上班準時 不用日後耗時耗精神處理後續爭議不只要讓台北超越台北 也要先自己超越自己 台灣很多城市該做的事還很多 大家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