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ern wrote:
那我也冒味的請教一下..
個人覺得做人讓三步,做生意別弄成這樣
當然這是你們業者之間的問題,我也管不到
.(恕刪)
我想對消費大眾而言, 真相才是最重要的, 對已經花錢裝的車主也不公平,
如果全統可以使用V-KOOL這商標, 但壹週刊說他是山寨版, 為何全統不告壹週刊?
如果全統不能使用V-KOOL這商標, 但全統明明現在還在用, 為何維固不去告全統?
沒人可回答嗎?

ruby6436 wrote:
舉個假設例子好了
古早台灣還沒聽說 可口可樂時, 如果有家台灣A廠商先去註冊 可口可樂這商標
後來B廠商正式引進可口可樂,
但因A廠商先註冊了, 即使A和美國可口可樂毫無關係, 但也可以使用可口可樂這商標賣自製飲料
請問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jiern wrote:
那我也冒味的請教一下
樓主發的這篇文章不是網路攻勢不然是什麼?
個人覺得做人讓三步,做生意別弄成這樣
當然這是你們業者之間的問題,我也管不到
珍愛妮 wrote:
“台灣之光”真假V-...(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