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言了,竟然方案一這下想賣給2手車價又更爛了切來切去,真的會有原本57萬嗎?90%是他們主觀說的,再賴皮一點只要讓車子外觀OK,4輪會跑就可以算90%協調不是有白底黑字簽名嗎?拿出來上法院順便請吃顆水果吧!如果要有車子代步上班,還可以要求原廠提供,畢竟這是原廠出的包!車主有要求維修嗎?如果沒有的話,他們私自先行維修..應該有涉及其他的違法行為吧!這部分還是請專業的來說明...
剛剛我仔細看了一下新內容方案2 57500還要加29000上去,不就要86500真的吃人夠夠,直接提告吧!57500是該原廠弄出來的包,不應該是車主負責加上1個月的新車,原廠還敢估價55萬這麼低的折舊價怎麼算都是他們有利的算法,還有消基會也可以投訴吧!
小阿民 wrote:剛剛我仔細看了一下新...(恕刪) 29000原本就是車主自撞的,58000可換台新車, 算可以了, 告上法院結果不見得較好, 光自己就要出50000律師費了真的到法院, 最好的狀況大概就是車廠照市價買回, 落地2個月再怎麼好至少打9折, 等於70萬車折舊7萬,加上29000自撞修車費及5萬律師費加起來15萬
ruby6436 wrote:29000原本就是車...(恕刪) 但是要主張57500是包含29000內才對吧!所以怎麼算都是車廠得利!可以先投訴消基會吧!再送車廠吃水果...要車主沒有同意下車廠先行維修,應該有違法才對要是車主已經同意維修,就只能要求修到自己滿意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