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mouse5 wrote:[太古汽車講話不算話...(恕刪) 1.同意書對象錯誤,應為太古公司,非業務薛先生2.無需簽同意書3.拿了多少賠償金,都要告知太古公司賠償金不能申報所得稅4.拿賠償金時無需簽署任何單據5.樓主可主張太古公司惡意搶單,以致本人無法於既定時間內取得商品,並應依時間長短加計違約金(無法在合約時間內交貨,在商業行為上是可以加計賠償的)
這種不負責任的處理態度來發動拒買福斯的車好啦真的是態度強硬還說要告就去告啊怎麼一間大公司會有這樣的員工那個經理真的是把別人都當弱勢者欺負啊那經理的態度比那業務員還差如果是一間注重聲譽的公司這種員工還能留嗎?本人這被子絕對建議身旁的親友們拒買這種態度差勁的車商的車
第一:我會看01不代表我會申請帳號,我是9.2回廠保養,好奇才去瞭解的,我才發現發言要申請帳號,所以才會有9.2申請同一天發言。第二:買三部車很奇怪嗎?很多人都這樣啊?拍照給大家看?要不要拍車牌?認識我的就知道了啊,我又沒換名字。高雄R36也沒幾臺。我幹嘛騙人?第三:我不是發言完就躲起來,是去睡覺了啦!其它什麼我不管,單純表達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