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平常開車機會比較少,我還是支持使用者付費。只要一上高速公路,不管縱向、橫向都要收錢這樣才公平。無免費里程,大家公平分擔。弱勢族群不是只走橫向所以不該長途補助短途,縱向補助橫向真的是腦殘政府加上利委豬公才想得出來免費里程20公里。嚴重抗議嚴重抗議嚴重抗議嚴重抗議嚴重抗議
bluenine wrote:只好車上 裝兩個Et...(恕刪) 好主意, 可惜遠通已經想好防弊了ETC收費主要不是靠etag, 是靠車牌辨識...也就是說你要準備兩張車牌搭配兩個etag, 這樣上下班都可以有20km免費, 哈哈
其實計程收費每一公里不應該超過0.78元, 現在不管甚麼方案超過0.78的部份,都是為了補貼免費計程的部份, 有甚麼證明嗎? 去看看高公局的預算書就知道了, 其實它們根本只以每公里0.78元編預算, 那為什麼還會有一公里1元或一公里1.2元的版本出現? 當然是為了要補貼收不到的免費里程啊, 這樣算是公平正義嗎? 10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案有興趣的網友,看看2-22頁"勞務收入明細表(2)(不過我們的公務員實在是...這麼重要的預算書連個頁碼都沒印,這是要審核的人怎麼找啊, 還好這一頁還用手寫了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