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XIS wrote:
同樣身為服務業實在看...(恕刪)
基本資料
註冊日期: 2011-09-02
登入日期: 2011-09-02
又一個...帳號不是拿來這樣玩的阿...
太古想滅火就拿出誠意道歉...
不要叫人用這種方式...
派人來這邊嚷嚷說
業務也要生活阿~不要欺人太甚阿
諸如此類的要利用台灣人的慈悲心...
這事情如果發生在歐美...
我看你們敢不敢這樣玩
搞清楚
今天要認賠的是太古集團,不是那位業務
太古集團要業務自行負責,那就要扯上勞基法了...
業務是太古的、車是太古的、合約是太古的
怎麼出了事情就通通都是業務的錯,太古都沒錯?
鴻海的作業員做錯APPLE產品的某一個零件,
產品流出後被APPLE客訴,鴻海要賠個幾千萬...
鴻海會叫作業員回家吃自己嗎?會跟APPLE說我就是不賠嗎?
不會~!!
因為該檢視的是內部的SOP跟作業流程,該完全負責的也不是那位作業員
而是整個集團...
如果一個集團賺錢的時候都只會畫大餅,賠錢出包的時候只會撇清關係
那也看得出來這一個集團有多醜陋了,太古的分數再扣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