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

太古福斯訂車,公司不承認訂單,事情結束~謝謝大家的寶貴意見


GRAXIS wrote:
同樣身為服務業實在看...(恕刪)


基本資料
註冊日期: 2011-09-02
登入日期: 2011-09-02

又一個...帳號不是拿來這樣玩的阿...
太古想滅火就拿出誠意道歉...
不要叫人用這種方式...
派人來這邊嚷嚷說

業務也要生活阿~不要欺人太甚阿
諸如此類的要利用台灣人的慈悲心...
這事情如果發生在歐美...
我看你們敢不敢這樣玩

搞清楚
今天要認賠的是太古集團,不是那位業務
太古集團要業務自行負責,那就要扯上勞基法了...
業務是太古的、車是太古的、合約是太古的
怎麼出了事情就通通都是業務的錯,太古都沒錯?

鴻海的作業員做錯APPLE產品的某一個零件,
產品流出後被APPLE客訴,鴻海要賠個幾千萬...
鴻海會叫作業員回家吃自己嗎?會跟APPLE說我就是不賠嗎?

不會~!!

因為該檢視的是內部的SOP跟作業流程,該完全負責的也不是那位作業員
而是整個集團...

如果一個集團賺錢的時候都只會畫大餅,賠錢出包的時候只會撇清關係
那也看得出來這一個集團有多醜陋了,太古的分數再扣一筆!
會員名稱: GRAXIS
註冊日期: 2011-09-02
登入日期: 2011-09-02

GRAXIS wrote:
同樣身為服務業
實在看不過去...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
也都有家庭要承擔
何必咬著人家的一點錯誤
得理不饒人呢?
這件事乍看是消費者爭取權益
實際上我個人覺得根本就是想要凹差價及賠償金
這樣逼業務賠這十萬
也許是人家的養家費
也許是他小孩的學費
賺這種錢
難道不會良心不安嗎?
沒錯
消費者權益要保障
但是賠償有誠意就好
何必非把人逼死不可呢?
出社會賺錢不容易
難道就不能互相體諒嗎?

做人太過分
會有報應的!

詛咒?
威脅?
還是恐嚇?
一碼歸一碼!!
之前麥當當蘋果派燙傷嘴...結果呢?!
告到底的結果就是消費者贏了
企業形象受損,在歐美國家,這樣的錯誤會導致企業形象嚴重受損
我很贊成不接收福斯的協議內容...
我倒是希望有熟悉德文的網友
幫忙簡單翻譯一下內容
直接跟得國人說,這樣總公司知道了
我們這小小的聲音才會被聽見!!
機會..是自己給的...還是別人施捨的.....

flymouse5 wrote:
==========原廠要求買方簽此同意書==============
和解過程中,原廠要求我們簽此同意書
請問這張同意書合理嗎?
...(恕刪)


當然合情合理阿... 對於太古來說的話啦~呵呵

一開始人家囂張跋扈的要妳去告,想說妳會自己知難而退,
想不到妳真的把事情鬧大了,而且太古發現事情有點嚴重了...
所以當然是希望這件事情可以趕快落幕,趕快讓世人遺忘...
最好的方法就是趕快讓妳簽下另外一紙契約
註明妳已經拿到"滿意的"賠償,而且絕口不提這件事情了~

重點是太古也超怕01的,還特別把01註明上去~真有趣

倒是01的壓力也滿大的啦,太古不知道贊助01多少錢
VW的廣告跟連結超多的,但是這一個留言串這麼熱門,
卻一直不會上首頁...

害我要一直轉寄連結給親朋好友看...還真是有點麻煩...

GRAXIS wrote:
這件事乍看是消費者爭取權益
實際上我個人覺得根本就是想要凹差價及賠償金


不是乍看,根本就是消費者要爭權益。
凹差價?凹賠償金
差價是你們業務自己算出來的不是嗎?
賠償金是法律規定的不是嗎?
這樣算凹嗎?
你凹的定義很廣唷。

GRAXIS wrote:
沒錯
消費者權益要保障
但是賠償有誠意就好


你既然知道消費者的權益要保障,
那怎麼,要求履約不行嗎?
如果不行,那消費者的權益為何?
交易安全的信賴基礎在哪?

再說你也同意賠償嘛~~
你也認為要誠意嘛~~
以此篇看下來,「違約呀~~」「你去告阿」難道是該公司最大的誠意?

如果今天這個倒楣鬼是你,請問你做何感想?

GRAXIS wrote:
同樣身為服務業實在看...(恕刪)


這世上有很多事看對非對、看錯非錯,因此制定法律規定,讓人、事更公平、合理、正當。

大大您說的也有道理,業代疏忽造成本身重大困擾,但公理正義不能因為過失而除罪化。

公理正義若是一昧的退縮、原諒(恐龍法官),那要國家還要法律做啥!


大大您的慷慨激憤的文章,讓我想起昨日的新聞,「15歲少年搶劫,為了買奶粉給未滿周歲的兒子喝」。
1.協議書可不簽(合約已明定賠償5萬)
2.車商退還訂金5萬+賠償金5萬
3.重新下1.4tsi的訂單114萬
4.再向車商要求補差價18萬(影片最後消法官的解釋)
來來去去還是太古賣你96萬1.4tsi+5萬賠償金
所以太古你別違約直接認賠賣96萬比較聰明
以上是由看完影片後小小結論
樓下有較好的結論請繼續
GRAXIS wrote:
同樣身為服務業實在看...(恕刪)


新來的外面排隊好嗎

賺錢的時候怎麼不賺少一點??????

車主付的錢 難道就不是她辛苦賺來的錢嗎??????

R36小游 wrote:
今天下午我在現場顧客等候區,剛好遇到中天新聞採訪這件事,之前過程我不是很瞭解,可是黃經理我跟他買了3部車(介紹的不算),06年GTi,10年R36,11年polo,他的服務態度很好啊,當然他的經歷當然有種自我感覺良好的自信。
我詢問之後,我想不像大大寫的或新聞報導,(當然大家都想保護自己的權益),其實錯誤發生了,福斯也承認錯誤,先是答應包五萬紅包(大大好像還要求17寸鋁圈),後來大大堅持照錯誤價錢購買(因為與實計差十萬,我想再笨的人都會選擇十萬價差,所以福斯寧可選擇毀約賠訂金兩倍(十萬),大大賺到五萬可是買不到車,為何福斯選擇認賠呢?我想就是公平原則和協調善意吧!其實福斯在這件事已選擇面對錯誤,當然不會選擇賠上商譽,可是大大堅持要照自我意識走,當然就失去了雙方協調共識啊。
我想結果是兩敗俱傷吧!車商沒賣到車,准車主沒買到車,上了新聞不知道這樣有讓大大達到"目地"了嗎?當然大大可以買其它品牌車型,但是本來可以開心的一件事(買新車應該很開心吧?更何況是部好車)結果要再重新再選擇,如果是我就心煩囉!因為買福斯的車主應該有自己的堅持吧!不然我也不會5年買3部福斯,外型.動力.安全,都是我要的,價錢很硬可是二手行情也不錯(近五年),大大合約上的價錢只能買到2010年的新古GOLF1.4GT或2011年的全新GOLF吧?
至於所謂"封口令",我覺的是合理啊不然大大你可以不要五萬元把它揭露出來啊!既然大大覺得五萬元不夠那爆媒體新聞也就不意外了!(恕刪)


太古不聰明啦 就賣給樓主 然後明天漲兩萬就回來了
個人倒滿希望 這個案子 車商能堅持。樓主也能堅持, 最後...上法院。 (sorry 不是幸災樂禍,而是想看看許多人所說的揣測。 最後的判決結果)

有人說 車商從頭到尾都說錯金額,寫錯金額, 而樓主買車也不知道車價 (不知道這裡的車友,是不是都是錢多到買車不先了解行情)??? 又有人說, 誰說便宜18萬 不可能?? 又不是打一折,...所以 樓主不知情 是有可能的。....不論他是真不知 還是 假不知, 我們在這裡吵都沒用, 自爽而已。

我倒很想看看去法官那邊,法官會相信嗎。 :)

又有人說, 車商當初態度不好, 導致樓主不爽, 所以堅持合約照走,......請問,這樣車商要判賠多少?


有合約,也簽名了,反正簽了合約 就要照合約走。 ... ,不過就 情 理 法 來說。 ...到了法官那邊,情 與 理 還是 在前面。

就像車禍一樣,有自負比例原則,.....個人覺得...這個案子 不大可能 全部判給樓主。

大家覺得呢? ???

( 被情緒沖昏頭的人 別來, ....這裡只希望 就事論事,有理性的人歡迎繼續討論,樓已經很高了,重複的話看太多了,也不用說太多 )
  • 5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