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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楣救護車撞到不盡責父母的小孩

otto1826 wrote:
如果...你常開車....(恕刪)

行車紀錄器的視角,
拍出來的速度感會比實際快,
不信可以把你自己的行車紀錄器放出來看看.
況且不論超速與否,
小孩子突然衝到馬路上,本身就有責任,請不要以此模糊焦點.
最後,還是祝福這位小孩平安無事.
以後台灣在路上開車最好都是開大黃蜂
不然絕對都來不及閃人
請同時觀看小孩跑的速度與救護車的速度畫面,你會發覺救護車其實沒有很快

otto1826 wrote:
如果...你常開車....(恕刪)
行車紀錄器的視角,
拍出來的速度感會比實際快,
這前面已經講過很多次,
為什麼還是有人要出來亂這一點?
我真的不懂

過失致死這種爛法

可以聯屬廢了吧...

這樣還有人敢不遵守交通規則
就算他狠
記者們該上工了別在睡大頭覺了

有沒有發現這篇文呀?

該平衡報導一下囉

我覺得是家長和小孩的錯,無辜的救護車駕駛!
如果照有些大大說的話

只要有人傷亡
不管對錯,他就是最大,你就是要賠錢

那這位該怎麼說
辭職?!
運氣好?
不就剛好有行車紀錄器保了一條路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2n96DQgxAk

karta577384 wrote:
...過失致死這種爛法

可以聯屬廢了吧...(恕刪)


只要有空間,你會發現人的判決也很有"彈性"。

一堆人渴望的"委員會",很可能不會相差太多...

畢竟,他們給的是"責任"比例,責任就有法理情----情理法。

不要以為"正義"就哪裡!










karta577384 wrote:
我真的不懂

過失致死這種爛法

可以聯屬廢了吧...

這樣還有人敢不遵守交通規則
就算他狠 )


老實說我在法院工作一年多後,發現法官很多不食人間煙火,新的實習法官更是書呆子

要遇到好法官很少,台灣的怪法律已經讓人無法相信到底是再保護誰

就算法正常,判的法官不正常,那還是很冤望
我想雙方都有責任,但是救護車的視線被貨車擋住,要閃突然衝出來的小孩真的是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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